100+明星助阵,台铃引爆春节流量

2023年1月1日,由台铃总冠名的抖音热点IP新春万事屋震撼上线,群星荟萃,强势霸屏,率先打响电动车行业新春嗨玩的第一枪!

全站明星助阵,霸气阵容行业仅有

作为抖音新春顶级热门IP新春万事屋的总冠名品牌,台铃再次霸气领先,领军行业刷屏当下最热短视频媒体——抖音。

如何在日活跃用户超7亿的抖音平台杀出一条抢占热点的血路?台铃一出手就是王炸,技惊四座,高调与全站明星携手,分享返乡、办年货,走亲戚、拜大年欢乐时刻。从现在起,新春万事屋时时有明星互动,事事有台铃相伴,欢乐相随,共同与近9亿抖音用户一起欢度喜庆兔年。

曝光超5亿 成就春节最强曝光

新春万事屋上线即爆火,截至目前,相关短视频累计播放量已超5.6亿次。明星、主播、素人齐出镜,变装、跳舞、新春乐购万事皆可拍,还可在线许愿,10位明星主理人很可能会为你实现哦。

好玩还不够,新春万事屋更有抖音9大项目宣推权益,明星短视频、抖音开屏、直播广场抽屉、热点提报等,全方位流量加成,成就春节最强曝光时刻。

台铃这一波操作无疑是对行业的一次极大震撼,单日斩获亿级流量。从返乡玩到复工,台铃强势的流量收割势能一鸣惊人,春节流量王者的地位毋庸置疑。

兔年有台铃,一起跑更远!

上海 | “见缝插针”式安装迷你充电站破解居民烦心事

不进楼、不飞线,“小电驴”充电怎么破?这一难题曾经困扰着不少居民。今年,上海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非机动车安装充电桩的阳光照进更多住宅小区,“见缝插针”式安装了多个迷你充电站,努力破解居民们的烦心事。

“骑上我心爱的‘小电驴’,它永远不会堵车,嘟嘟嘟……”浦东新区塘桥街道塘东小区的谢财宝的“小电驴”约一辆女式自行车般大小。“这是女儿送的代步小能手。”年近八旬的谢财宝说,女儿家距离自己家约一公里,公交、地铁都不方便,骑着“小电驴”几分钟就能到。

对谢财宝来说,“小电驴”也是驮重物的好帮手。“蔬菜、水产品放在前侧脚踏板,后坐垫可以放一袋大米、一壶食用油……”他边演示边介绍,骑着“小电驴”逛菜场和超市,买点重物也不用找帮手了。

然而,谢财宝近些年一直为“小电驴”充电而犯愁。“刚开始,我推着‘小电驴’进电梯,停放在楼道,拖一根插线板就能充电。”老谢回忆道,居委和物业的工作人员多次告知“飞线充电”的安全隐患。“不安全的事情肯定不能做!”谢财宝立即将“小电驴”推到楼下,在小区附近寻找付费充电站。

此外,停放也很难。谢财宝将小电驴停在室外空地,裹一层一次性雨衣。“短短半年内,‘小电驴’电瓶被淋坏了两个。我们都盼着小区新建一个停车棚,解决车辆的停放难题。”

日前,在塘东小区4号旁,新增了一个铝合金板焊成的U字形车棚,这就是该小区第一个投入使用的迷你充电站。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史方明介绍,这里原本是一个闲置的区域,因为靠近物业管理处、垃圾收集点,是很多居民“必经之路”。在居委会社工和业主们的齐心协力下,这一片闲置空间被规划为一个迷你充电站。

记者看到,U字形充电站设有3面充电面板,可以同时供30多辆非机动车充电,停放车位超过50个。“我一般下午两三点来这里充电,插上充电线,再用手机扫码预付1元充电费,充电设备面板上跳出‘242分钟’字样,说明充电进入倒计时了。”谢财宝说道,早晚高峰充电车辆比较多,他会选择“错峰”充电。“这个充电设施非常智能,4个小时充电费为1元,若充满电不足4个小时,充电设施会自动断电,并按实际充电时间进行结算。非常人性化。”

在该小区22号、14号、15号居民楼的前侧,均新增了一个长条形充电站。“这些楼的居民对充电桩的需求量比较大,同时楼前有闲置空地,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史方明说,“见缝插针”地安装迷你充电站,不仅满足了居民们的充电需求,也引导居民规范停放车辆。“今年7月份,小区里建成了4个迷你充电站,受到居民们的欢迎。如今,非机动车堵塞出入口、非机动车进电梯、飞线充电等投诉大幅减少。”

和塘东小区一样,今年,上海为726个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记者看到,充电站里不仅安装集中充电设施,还加装了喷淋、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设备,打造了一个舒适、整洁、安全的充电环境,提高了小区的生活居住品质。

有别于新小区新建的大型充电设施,老旧小区内的迷你充电站外形灵巧且多变。“我们调研时发现,老旧小区居民的充电需求量大,但小区空间狭小,很难建设大型充电站。”参与塘东小区充电站建设的上海维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唐建文介绍,为此,他们寻找并激活小区闲置空间,因地制宜建设大小不一的迷你充电站,开辟多个停放、充电空间。

据了解,上海出台《上海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建设导则(试行)》,针对四类非机动车停放场所,明确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技术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推动实现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建尽建”。

“在实际建设中,我们发现非机动车充电桩建设还有很多建设标准有待优化。”唐建文举例说道,根据此前的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导则,两个充电插座要保持80厘米间距。然而,他们在很多小区看到,因为充电插头间距过大,导致出现车辆“加塞”等违停现象,会引起新的消防隐患。他们经过测量、模拟,摸索出一套新方案,两个充电插座间距67厘米,可以确保车辆有专属停车位置,也不会出现“加塞”车辆等乱象。同时,充电插座的位置为距离地面90至100厘米的高度,既可以保证充电插座高于非机动车,又可以让使用者舒适地操作充电全过程。“这些经验已经通过多个渠道分享,希望能在更大范围内运用推广,为居民打造更安全更智能更舒适的充电体验。”

电动自行车充电事关百姓日常生活,也事关城市运行安全。据上海市房管局统计,截至年底,全市共有4800余个住宅小区新增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有效缓解部分老旧小区居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难题。

今年,“为500个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连续第四年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上海市房管局联合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印发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各区年度建设任务,为726个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安徽 | 3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解读

2022年12月1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以地方立法形式,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引导群众文明出行,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本报今日推出解读:

  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原文: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统筹保障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组织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通行、规范停放、安全充电等保障措施,引导公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

解读:据省电动自行车协会统计,我省现有电动自行车2800余万辆。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增加,在其生产、销售、通行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电动自行车治理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由于电动自行车管理涵盖生产、销售、登记、通行、保障等多个环节,涉及部门多、管理链条长、协调难度大,综合管理的质效难以发挥。目前在用的电动自行车部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管理压力主要集中在路面执法,源头管理力度不够,亟需制定地方性法规,加强全过程、全环节安全管理。因此,《条例》不仅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邮政管理、财政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各自管理责任,还明确电动自行车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上的责任。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原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公益宣传。

解读:电动自行车作为短途出行交通工具,方便、节能,深受大家青睐。但由于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给出行安全带来隐患。加强安全使用宣传,至关重要。目前,各地均已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条例》因此明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界要开展安全教育宣传责任,还特别增加村(居)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内容,突出了就近就便、融入日常的安全宣传特点。

生产、销售应符合国家标准

原文:在本省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设计最高时速、整车质量、外形尺寸、制动性能、防火阻燃性能等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销售和维修更换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生产、销售的安全头盔,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

解读:2019年4月15日,《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被称为电动自行车行业的“新国标”,它的出台弥补了电动车缺失的“制度”管理。从安全事故防范角度考量,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源头把控十分重要。《条例》因此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在生产、销售、维修环节要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

禁止改装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原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影响电动自行车质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一)拼装电动自行车;(二)加装、改装或者更换电动机、蓄电池等动力装置,导致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三)拆除或者改换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四)改变电动自行车铭牌、电动机编码、整车编码等;(五)违反规定加装车篷、雨棚、车厢等装置,影响交通安全。禁止具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解读:电动车非法改装被明令禁止,但有些车主会通过“先上牌后改装”这样的操作来绕过市场监管及登记上牌两道门槛,这类违法违规改装现象屡禁不止,容易造成生命和财产安全隐患。因此,《条例》明确规定,拼装、改动动力装置、更改限速设置、改变车辆标识、违规加装遮阳棚等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

鼓励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

原文: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解读: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不符合2019年正式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而根据数据显示,我国的电动自行车目前数量超过3亿,保守估计有1亿辆左右是挂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占比在三分之一左右,这个数量并不低。各地均对这类车设置“过渡期”制度。超标电动自行车虽然在过渡期截止后,失去了“路权”,但这并不意味着车辆本身有质量问题,其依然具有回收再利用的价值。《条例》因此规定,鼓励生产者、销售者以旧换新、折价回购方式回收废旧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将废旧蓄电池送交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处理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提供更换、回收服务。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旧蓄电池,应当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电动自行车需登记上牌

原文: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驶。

解读: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授权。该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因此,此次出台的《条例》中明确规定,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填写申请表,交验车辆,提交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车辆产品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尚未登记的,驾驶人持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可以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临时上道路行驶。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由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办理登记工作。

所有权转移需及时备案

原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姓名或者所属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电动机等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解读:如今,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备案上牌,“一车一牌”的情况下,当所有权转移时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备案,避免因事故、违法等倒查追责而引起不必要麻烦。因此,《条例》明确规定,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受让人应当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并提交原所有人和现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遗失、灭失或者不再使用的,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电动自行车号牌损坏、遗失的,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推行登记网上办理

原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设立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系统、推行网上办理等措施,为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查询等提供便利。

解读:近年来,随着“一网通办”政务便民的发展,有些地方已利用信息技术平台实行电动自行车网上登记办理业务,既方便了群众办事,也提升了服务效能。因此,《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推行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

临时通行标识期满不得上路

原文: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实施前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通行标识。临时通行期限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年,设区的市可以就具体期限作出规定。取得临时通行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在临时通行期限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临时通行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在省外取得临时通行标识但已超过其有效期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解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信部修订发布了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后。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均在生产、销售时登记上牌。考虑新、旧之间的过渡,相关部门为“新国标”实施前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通行标识。因此,《条例》此次予以明确临时标识使用期限,全面落实“新国标”要求。同时,还明确处罚标准,规定驾驶未取得临时通行标识或者临时通行期满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

骑行不戴头盔将受处罚

原文:驾驶人和搭载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解读:小头盔,大安全。据有关统计,自2020年6月份全国开展“一盔一带”政策推广以来,用户佩戴头盔的习惯正在形成,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事故死亡率较之前下降了11.7%。《条例》因此将“佩戴安全头盔”作为通行规定之一单列,并与其他规定同样处罚标准,违反规定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年满十六周岁方能驾驶

原文: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疾病。

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但16岁以下骑行电动车的现象还是比较常见的,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学校附近,大多数学生的出行工具还是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甚至有时会看到3个人骑行1辆电动车,十分危险。因此,《条例》对驾驶人的年龄、身体素质等进行明确,不仅规定年满十六周岁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疾病方能驾驶上路,还对搭载人员、载物等提出具体规定,比如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仅限搭载1人,但是驾驶不具备搭载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等。

应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规范停放

原文: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场所停放,应当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车辆停放不得占用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影响市容环境。

解读: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城市形象。《条例》因此规定,在道路周边停放电动自行车,应当使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未停放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对现场予以整理,规范停放。沿街单位应当规范、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不得随意停放。沿街单位对在其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有权予以劝阻或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共场所合理划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引导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

特殊区域内禁止停放、充电

原文: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在住宅内充电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

解读:电动自行车乱充电带来的社区安全问题一直是难以根除的“顽症”。近年来,因私拉乱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骑车进电梯上楼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条例》因此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同时,明确村(居)民委员会、主管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有权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可以向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等举报。擅自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妨碍安全疏散或者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城市道路应逐步建设非机动车道

原文: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按照城市道路建设标准和规范,规划和建设非机动车道;已经建成的城市道路没有建设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建设。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非机动车道的养护和管理,保证车道平整通畅。

解读:电动自行车给城市造成的一个最大困扰是交通违法行为,这也是电动自行车管理重点之一。而交通违法行为普遍的一个原因在于没有完善非机动车道的规划设置。《条例》因此明确有关部门应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完善非机动车道,同时注意养护和管理。

居住小区应配套电动车充电设施

原文: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和其他建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和有关标准建设和管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其他建筑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应当使用充电设施充电。

解读:现实中存在私拉电线等电动车违规充电问题,背后原因之一是居民区充电装置不够便利,小区配套的自行车车库、车棚内安装的充电桩难以满足需求,特别是老旧小区公共空间有限,难以再造更多停车棚。因此,《条例》不仅对小区应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进行了明确,同时规定相关建设单位、运营单位以及物业企业的管理维护、安全监督等责任。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有关方面应当对已经建成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设施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应当及时整改。建设管理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定期检修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防止线路老化、短路。从事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运营的单位建设充换电设施的,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落实安全监督和日常管理责任。

电动自行车六大危险行为,请牢记这几个注意事项!

电动自行车在大街小巷的各种交通乱象,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大危害!

关于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有哪些行为是危险的

Part.

1

闯红灯

闯红灯不仅破坏路口的通行秩序,造成路口交通阻滞,而且容易与其他车辆、非机动车或行人剐蹭,甚至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温馨提示:宁停三分,不闯一秒!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务必要铭记“细节决定生死安危”,千万不要闯红灯,不要上演“因小失大”的悲剧!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走斑马线;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Part.

2

机非混行

不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抢时间而在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混行,而且左右随意变道,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极易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由于非机动车的自我安全防护性能较差,电动自行车的驾乘人员更易受到伤害。

      温馨提示:在划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机动车道右侧路边1.5米范围内通行。

Part.

3

违法载人

由于电动自行车自身硬件条件的局限性,若超员超载,会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一旦出现紧急情况,电动自行车刹车制动不及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温馨提示:违法载人藏隐患,心存侥幸酿大祸!年满16周岁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1名12周岁以下的人员。

Part.

4

逆行

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

温馨提醒:人生可以逆袭,驾车上路可不能逆行!为了防止意外,请您顺向骑行!

Part.

5

未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收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如果未做好头部防护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头部将会受到重创,而安全头盔是名副其实的保命神器, 是发生意外时的最后一道防线,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一定要戴好头盔再上路!

       温馨提示:头盔不仅要戴,更要戴好!很多驾驶人嫌麻烦,不舒服,不想戴,有些驾驶人为了躲避交警检查,即使带了头盔也只是悬挂在车头,带而不戴!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一定要正确、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固定好卡扣,直至不出现晃动。

Part.

6

与大货车抢行

       大货车因自身体积大、轴距长,存在视线盲区,尤其在车辆转弯时, 前内轮转弯半径与后内轮转弯半径之差形成的内轮差被称之为“死亡弯月”。许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知道盲区所在,理所当然认为“司机会看到我”“车会礼让我”,与大货车抢行,一旦发生碰撞,就会被碾压、卷入车底!

温馨提示:货车视线盲区大,预防事故细观察!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务必要与大货车保持安全距离,当大货车转弯时请仔细观察货车路径,当大货车转弯时,不要与之抢行,更不要试图超越!

一桩桩惨痛的事故案例为我们再次敲响警钟

我们应该清楚认识到

只有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

才能真正预防交通事故

所以

请您牢记“遵法守规 安全驾驶”

@快递、外卖,这样做会让你们的配送更安全!

有一群“可爱的人们”

他们奔波在各大街小巷

坚守着城市运转的“生命线”

将生活所需安稳送到大家手中

他们就是——快递、外卖人员!

在此,蜀黍再次提醒

不管配送多急忙,也别忘了交通安全

安全送达才是真正的“捷径”!

蜀黍在这里也呼吁大家

对这些穿行在大街小巷

顶着严寒酷暑的骑手们

少一份催促,多一份理解!

遵守“一戴两不”对于骑行者来说

是至关重要的!

 “一戴” 

指电动车骑行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两不” 

指电动车骑行者不闯灯、不逆行

01
戴好安全头盔
头盔可以保护好骑行者的头部,是在骑行时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一定要守护好。另外需要重点注意的是,头盔戴而不扣,对于保护头部没有任何作用。因此,戴头盔时要将绑带调整到合适位置并系好搭扣。

图片

02
不闯红灯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03
不逆行
电动车必须走非机动车道,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 电动车在划有非机动车专用道的道路上行驶时,按照车行方向并靠右行驶原则;
► 电动车在划有标志标线的人行道上行驶时,须按照车辆的行驶方向,沿人行道施划的标志标线通行。
01

拒绝疲劳、分心驾驶

由于赶时间,骑手们经常一边骑车一边看手机,当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不能及时做出有效规避措施,从而导致意外发生;且当前订单较多,让多数骑手的工作处于超负荷状态,极易造成疲劳驾驶,稍不注意就可能引起事故。

 

▲一外卖员边骑行边看手机,结果就一头撞上货车车尾……

请各位骑手牢记

骑行时切莫一心二用

困了累了请停下休息

切莫逞强!

 

02

切勿超速骑行

由于快递、外卖订单量飙升,从业人员数量减少,部分订单配送出现延迟。而骑手因面临超时、催单的压力,为了抢时间,不顾生命安全,超速行驶。却不知这样做十分危险,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一骑手在机动车道超速行驶发生事故,所幸无碍……

配送途中莫心急,交通安全要牢记

骑手们在配送过程中

切不可超速行驶

以免耽误了时间不说

还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还没有上牌的骑手注意啦

请尽快前往专门设置的

快递、外卖骑手上牌点进行上牌

⬆️ 正确示范:民生行业专属牌照

在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里

总能看到人们努力着生活的模样

希望大家都能在来年过得更好~

让我们一起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国民坐骑”电动自行车缘何成为“全球新宠”?

这两年,电动自行车出口表现亮眼。来自海关的数据显示,去年前11个月,我国电动自行车出口额同比增长6.7%。在一些跨境电商平台上,中国产的电动自行车也进入了海外消费者的“购物车”,成为他们喜爱的十大中国商品之一。“国民坐骑”电动自行车缘何成为“全球新宠”?

正在举行的美国拉斯维加斯消费电子展上,中国电动自行车企业雅迪携多款首创科技新品及行业新技术亮相。而在刚刚过去的2022年,无论是世界杯赛场,还是意大利、德国、西班牙等多国的专业展会上,都能看到这家企业的身影。雅迪科技集团高端及海外事业群总裁周超说:“在参展过程中,我们与各行业领域的顶尖品牌切磋交流,持续洞察国际最新前沿行业动态,不断探索海外本土化经营之道,以更高水准智造工艺和核心技术优势为行业赢得更多关注。”

除了亮相各大国际专业展,布局全球化市场,这家企业的产品也切实卖到了世界各地。据周超介绍,他们的产品出口到了100个国家和地区,2022年的出口量大幅增长。周超说:“仅2022上半年,我们出口量同比上升104%,全球化进程加速取得显著成果,在电动化前沿的东南亚市场实现100%的销量增长,并进一步对欧美市场深耕。”

同样在去年实现出口增长的还有电动自行车企业台铃。台铃集团执行总裁孙木楚告诉记者:“2022年,企业的接单数量与2021年同期相比将近翻了一番,主要市场是土耳其、欧洲、南美洲及东南亚国家。”

这两家企业均来自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这里是不少电动自行车头部企业的总部所在地,也占据了全国电动自行车将近四成的产能。锡山区商务局副局长滕文杰表示,电动自行车产业一直是锡山区外贸的传统优势产业,2005年出口额就突破了百万美元大关,最近这几年步伐更是一直加快。滕文杰说:“2021年出口电动车整车和零部件的外贸企业有140多家,实现外贸出口4.08亿美元,增长45%,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电动车整车及零部件出口3.9亿美元,增长28%,为稳住锡山外贸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国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动自行车出口国。这两年,电动自行车的出口情况尤为亮眼。来自海关的数据显示,2022年1-11月,中国电动自行车出口额335亿元,同比增长6.7%。究其原因,台铃集团执行总裁孙木楚认为:“海外的消费者发现中国的电动自行车质量好,价格实惠,使用方便,作为短途交通工具是最好的选择。再者,这几年全球受疫情影响,大家为了减少被感染的风险,个人短途出行更多地选择了电动自行车,不坐公共交通。”

中国自行车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郭文玉,则从更专业的行业角度为记者分析了这两年电动自行车“走红”海外的原因。郭文玉表示:“近几年,在欧美市场出现了电动自行车替代部分自行车的趋势,造成市场容量大幅提高。另一方面,东南亚市场是电动自行车替代燃油摩托车,所以也造成了电动自行车需求量的增加。”

郭文玉透露,目前我国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仅有5%用于出口,未来出口市场还有很大的空间。郭文玉说:“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这两个产品如果分开来说,自行车大概70%以上是出口,相反电动自行车95%是在内销,应该说电动自行车出口市场前景还是很有潜力的,所以仍是我们行业将来出口的一个重要增长点。”

当前,出海“抢订单”成为不少外贸企业的新选择,一些地方政府也牵头带着企业跑市场、寻合作。锡山区商务局副局长滕文杰表示:“日前,锡山区新一轮《关于支持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出炉,鼓励外贸企业品牌化发展、开展各类外贸活动、参与公平贸易活动、融资参保,采取‘一企一策’、‘一业一策’、‘一平台一策’等统筹外贸稳增长。”

作为行业协会,中国自行车协会也在积极帮助行业企业用好RCEP规则、对接海外市场、与国际知名品牌合作等,推动企业更好地“走出去”。中国自行车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郭文玉表示:“举办一些培训,包括RCEP的专题培训,帮助行业企业更好地熟悉协定的内容和规则,提升利用协定的能力;另外我们协会还积极与国外的相关组织,比如说美国、欧盟的自行车行业组织沟通协调,反映中国企业的诉求;另外我们还与国际一些知名的品牌开展合作,通过成立联合工作组的方式,来帮助我们行业‘走出去’。”

目前,不少电动自行车企业已经在加快全球化布局。比如,有的企业已经在海外设立工厂、办事处等,进一步推动从产品出海到品牌出海的转变。雅迪科技集团高端及海外事业群总裁周超说:“未来,海外市场环境对企业发展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将拥抱变化,始终坚持全球化战略,持续投入科技研发,精准洞察市场需求,深耕产品属地化,加速海外市场本地化进程,力争为行业全球化进程按下加速键。”

台铃集团执行总裁孙木楚也对未来行业发展表示乐观,他说:“预计2023年,我们的销量在2022年的基础上还会翻一番。企业也会针对不同的市场需求,加大产品研发投入。下一步我们还会在东南亚、南美洲以及欧洲去设立工厂,让品牌出海,真正地走向全球化。”

广州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

1月7日晚,广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举行委员集中采访,13位来自各个行业的广州市政协委员在会场新闻中心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外卖餐饮安全如何保障?有没有针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的整治措施?面对春季开学季,学校做好准备了吗?带着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记者对相关委员进行了采访,并得到了委员们真切的回应。
  
电动自行车是许多家庭近距离出行的选择,保有量不断上升。在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等环节,会出现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私自拆改装的违规行为,造成火灾、超速等安全隐患。如何监管广州市场上电动自行车质量违法违规的现象,备受市民关注。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力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监管角度来说,广州市共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19家,销售的门店2400多家。在加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方面,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了相应措施,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水平。
  
丁力表示,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企业和销售门店开展相关检查,并不断加大检查的频率。在检查中突出问题导向,“比如,对于有抽检不合格产品的,或者是消费者投诉比较多的经营单位,我们会进行重点检查。”丁力说。
  
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丁力提出,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交警、消防部门每年开展联合检查,检查的频率基本为一周一次以上,每年还会开展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抽检和处罚信息,会及时通报给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源头治理。此外,还要求销售门店在经营场所张贴禁止非法改装等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

1月1日起,东莞交警对无牌上路电动自行车展开查处!

2023年1月1日起,除新购买电动自行车15日内可凭发票临时通行外,东莞交警对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展开查处。

行动中,东莞交警将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作为交通秩序整治内容,通过“定点执勤+流动巡查”相结合,对未登记上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依法查处,并督促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尽快办理登记上牌;对已登记但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认真核查后督促车主或驾驶人尽快安装。

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处警告或五十元罚款。

行动期间,东莞交警坚持宣教与查处并行,在现场设置警示教育点,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宣传、手举KT牌现场普及交通法规,提醒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树立正确的安全出行观念,文明守法出行。

东莞交警提醒,目前,东莞市上牌预约号充足,请符合上牌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尽快办理上牌。

全国首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门性法规元旦施行

2022年1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呼和浩特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全国首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门性法规正式“上线”。
《条例》共包含总则、消防安全保障、消防安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五方面三十一条内容,重点解决了当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五大难题”:一是全岗位明晰责任。《条例》压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组织领导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和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强化快递、外卖等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经营活动企业以及电动自行车互联网租赁企业的责任。
二是全链条安全管理。《条例》对电动自行车的相关经营活动、使用行为进行约束性规范,由以往重点对使用环节的单一性管理转变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停放、充电等环节的全链条管理。
三是全要素基础保障。明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建设要求,鼓励采用数字化、新技术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推动建设安全的、群众用得起的停放、充电场所,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明确禁止行为。《条例》明确了对电动自行车关键性组件进行拆改、停放充电的禁止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因违规改装维修、进楼入户停放充电等引发火灾事故。
五是明确法律责任。《条例》增加对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维修、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等罚则,明确处罚实施主体和具体数额。
近年来,全国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呼和浩特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因违规操作等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瞄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这个小“切口”,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强化源头管控、末端治理,以创新、务实的工作举措服务“民生大事”。
2022年初,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通过“两会”提案建议、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对接市人大法制委、协调市司法局等多种渠道,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地方立法进程。《条例》起草期间,市人大、市政府多次组织各方召开专题讨论会、协调会,先后深入居民小区、社会单位、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商户、电动自行车互联网租赁企业等单位场所开展调研20余次。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看似民生小事,实则关乎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条例》从法律层面加强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组织领导、基础保障和监督管理,规范了电动自行车涉及消防安全的管理活动和使用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充电、停放等各环节的火灾事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是依法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和综合治理的生动实践,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依法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和综合治理的生动实践,对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呼和浩特消防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