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五一”假期前后安全防范工作

4月28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五一”假期前后安全防范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会议指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急剧增加,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暴露出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管理等全链条存在的不足,特别是电池本质安全水平不高、产品质量把控不严、违规拼装改装行为屡禁不绝、停放充电设施供需矛盾突出。各地各部门要以极端认真负责的精神,狠抓责任措施落实,高效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将防火阻燃性能、电池安全使用年限、防篡改技术、互认协同、识别代码等明确到位,对不执行标准的生产企业要严格处罚、限制生产。要严格产品质量监管,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逐一审查生产资质,常态化开展产品质量抽查,督促销售企业严格进货检查验收。要强力打非治违,管住“线下”经营网点、维修店铺和“线上”电商平台,严查超速行为,加大对回收、组装蓄电池的打击力度。要疏堵结合解决难题,新建项目要将停放充电设施纳入项目配套规划、落实配建要求,既有小区要增设停放充电设施,多措并举管理和约束“进楼入户”行为。要建立报废回收体系,尽快出台老旧蓄电池报废标准,统筹推动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要加强溯源倒查追责,建立事故溯源调查机制,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列入失信名单,对发生火灾事故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品牌及型号要曝光公示,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会议强调,“五一”假期群众出行出游集中,企业生产经营旺盛,灾害天气多发,安全风险交织叠加。要突出抓好涉众领域安全管控,强化热门景点、小景区、“网红打卡点”等监管,加强游船、大型游乐设施、索道缆车等重点设备安全检查,加强安全提示和疏导,确保群众出行出游安全。要坚决稳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形势,重拳整治矿山违法行为,狠抓危化品和工贸安全,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渔业船舶、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风险隐患。要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狠抓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和灾害天气预警叫应,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做好队伍、物资等应急准备,严防灾害引发群死群伤。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高安全检查质效,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坚决稳控安全形势。

会上,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分别对本行业系统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浙江、福建、湖南省作交流发言。

上海 | 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本市发布出台《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设计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预防和减少火灾安全事故,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设计标准》(dg/tj08-2451-2024)已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在现有技术导则的基础上,提出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建设相关技术要求。

标准特点

一是坚持守正创新

该标准总结了近年来本市在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在大量调研目前居民小区中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的实际情况基础上编制而成。在标准编制过程中,通过一系列的实验测试,确定电动自行车的火灾危险性,为消防防排烟系统排烟量计算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合理性设计提供试验数据参考。此外,还增设了充电区域视频监控、充电状态实时监测、异常实时报警等智能化系统。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

该标准根据目前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的实际情况,从场所分类、场所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隔、火灾初期控制等方面作出了相应技术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居民诉求、市场需求、架空层停车、既有住宅小区改造等热点、难点问题。

在解决居民诉求方面,针对居民集中反映的在地下非机动车库停(取)电动自行车时,因车身重、坡道狭窄而导致的转弯和爬坡困难的问题,标准中增加了坡道的宽度,改变了传统的坡道设置方式,加强了坡道防滑、排水等方面的规定,使居民停(取)电动自行车时更为安全、便捷。

在面对市场需求方面,针对充(换)电柜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标准中对充(换)电柜的设置安装场所作出了相应规定,以减少充(换)电柜的消防安全隐患,降低火灾蔓延的危险性。

在利用既有住宅小区架空层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方面,标准中规定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不应设置在与内天井连通的架空层内;当设置在与内天井不连通的架空层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等规定。

在既有住宅小区新增室外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确有困难的情况,标准中规定可在小区楼栋的山墙、巷尾等适当位置分散布置充电点和停放场所。

三是坚持系统观念

该标准系统考虑了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停放需求、防盗监控、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在满足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相关消防安全措施的要求。

该标准的发布及时落实了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最新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本市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和停放行为,让广大市民群众能安心、便捷地使用电动自行车。

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加强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开征集对《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防触电保护类别”中,增加了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不得设计、制造及使用车载形式。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何鹏林表示,增设对电动自行车车载形式充电器的技术管理要求,主要考虑到其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什么是车载形式充电器?据悉,车载形式充电器一般是指出厂时直接集成在电动自行车内部、不借助工具通常无法从车体上分离的充电器。这类充电器由于直接为电动自行车引入220V的交流电压,易造成漏电、触电等问题,在使用过程中不利于热量散发,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何鹏林介绍,与车载形式充电器相对应的是外置充电器,形态可与电动自行车本体分离。目前,电动自行车销售时附赠的充电器以及消费者自行购买的充电器,绝大多数为外置形式。外置充电器不在此次提出的“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不得设计、制造及使用车载形式”范围内。值得一提的是,市面上常见的、为了防止丢失而被消费者临时存放在车体内部(如储物箱中)的外置充电器不会被视为车载形式充电器。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标准的修改还包括增加了耐高温永久性标识等内容,旨在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的安全性、可追溯性,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

工信部一行莅临雅迪开展调研,雅迪再获高度肯定!

近日,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工信部宣布并起草相关政策措施,促进行业规范管理发展。

为从源头上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信部党组成员、无线电管理局局长谢远生率队莅临雅迪开展电动车行业考察调研,对雅迪在生产、销售、充电等各环节进行指导工作,并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江苏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晓鹏等领导陪同调研,雅迪科技集团高级副总裁兼轮值总裁周朝阳等高层领导全程陪同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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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响应国家政策

领航高质发展备受肯定

作为中国两轮电动车行业领军品牌,雅迪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不断聚焦科技创新,从产研、技术、产品、服务持续推动绿色安全出行。调研组一行深入雅迪总部,实地探访雅迪高端制造基地、技术研究院等地并展开深入交流。重点了解了雅迪在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规范、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建设、生产高质量产品的阶段性成果后予以高度认可。并希望,雅迪持续深耕智造领域,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发挥行业领航者的作用,带动全行业重视安全问题。

致力于推动安全出行

让亿万人享受美好出行

坚持以用户为中心,雅迪视安全为生命,始终将消费者的出行安全放在首位。不仅对产品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技术源头杜绝风险,构建产品质量安全,更持续以高标准、高质量、专业化服务用户。截至目前,雅迪在全球拥有超过40000家服务网点,成为行业唯一荣膺七星级服务体系认证的品牌,打造行业服务标杆,让每一位用户真正感受安全出行、美好出行。

雅迪荣膺行业唯一七星级服务体系认证

YADEA

未来,雅迪将持续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勇担企业责任,携手科技创新推动行业健康、安全、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全球用户提供安全的绿色出行体验,让亿万人享受美好出行。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部署涉电动自行车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全链条监督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

近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涉电动自行车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市、区人大即日起围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行驶、存放、充电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联动开展执法检查,找准问题、了解实情,为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电动自行车进行审议、开展专题询问以及高质量制定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提供一线调研情况。

01

执法检查中找问题、查实情

据了解,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量已超过470万辆,远超机动车保有量。电动自行车违法改装、擅闯红灯、超速行驶、违规充电停放等问题已成为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安全隐患。

  目前,尚没有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专门法律,相关管理依据散见于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为了使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于法有据,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列入了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将把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行驶、存放、充电等全过程纳入法治轨道。

  因此,此次执法检查也是通过市区联动,广泛发动人大代表参与,找准问题、了解实情,收集意见建议的过程。市人大常委会将围绕电动自行车进行审议、开展专题询问,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为高质量制定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打下坚实基础,为推动整治电动自行车乱象、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除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提供有力法律支持。

02

市区联动深入一线检查

根据工作部署,今年4月至7月,市人大常委会联动11个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销售和维修门店、路面执法点以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等,对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行驶、存放、充电等环节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检查。

  同时,结合“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广泛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参与,通过暗访、代表随手拍、代表进社区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掌握实际情况,梳理问题症结,提出对策建议。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为销售环节的“防篡改”情况,使用环节的加改装情况,行驶环节的闯红灯、超速行驶情况,存放环节的违规充电停放情况等突出问题,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

  执法检查还将采取调研座谈、随机抽查、下沉访谈、市区人大联动检查、人大和检察机关同向监督、网络舆情大数据分析、问卷调查、执法普法同步等方式进行,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稿。根据执法检查报告形成审议意见交政府研究处理。

03

现场10分钟内查处三单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当天动员部署会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即派出6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赴各区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路面执法点、住宅小区、路面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在海珠区一家销售门店,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区持续推进“一表三书”,针对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督促其严格落实进销台账制度,建立《销售记录表》,签订《销售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与消费者签订《使用安全告知书》《使用安全承诺书》,履行安全告知义务。

  在越秀区大北立交路口,不到10分钟,交警就查处了三单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其中一辆电动自行车因严重改装被暂扣。一辆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储物箱,交警部门向车主发出告知书后,责令其恢复原状。

  海珠区人大代表、凤阳街道司法所所长马胜佼认为,从立法层面而言,目前还存在违法成本太低而执法成本高的问题。

  广州市人大代表、海珠区瑞视眼镜视光中心董事长兼总经理徐广绍认为,执法层面要部门协同,齐抓共管。除了执法,宣传教育也很重要,市民骑电动自行车出行,每个人都应对自己安全负责,自我管理也很重要。

  “也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能积极参与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一起出谋划策,建设平安广州。”广州市人大代表、中移互联网公司项目专家张云慨说。

【提示】请勿心存侥幸!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那些事→

电动自行车使用不当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案例时有发生。市住建委、市物业中心提醒,违规停放充电,危害公共安全,害人害己,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心存侥幸!那么,电动自行车为何容易引发火灾?我们在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应注意哪些方面?详见↓

电动自行车为何容易引发火灾

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主要分为锂电池和铅酸电池,常见的电动车起火是锂电池过充或短路造成剧烈的化学反应。过长时间充电,会让电池发热、鼓胀甚至导致电池爆炸。

过充主要发生在电池的充电过程中,由于电池存在电阻,充电过程中会蓄积大量的热量,当过充时间长,电池内部出现短路,从而产生起火爆炸。但电动自行车行驶过程中也可能出现短路,比如高温天气导致电池温度过高,电池间隔膜损坏,引起短路而爆炸。

电动自行车火灾诱发因素很多

如何预防是关键!

电动自行车使用应注意

每个使用电动自行车人都应该遵守以下几点规则:

1、自觉遵守《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中消防安全相关规定,按照集中停放和充电管理要求,使用电动自行车。

2、不携带电池回家充电,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3、不整夜充电,合理控制充电时长。

4、不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

5、不改装原装电池以增加行驶距离,因为电池尺寸和连接发生变化,容易导致内部电池晃动,短路和爆炸风险增加。定期检修电动自行车。

6、不在阳光下直接暴晒电池,同时也不要让电池靠近温度过高的热源。

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到

在日常巡查检查中,发现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违规停放充电

危害公共安全,害人害己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心存侥幸

来源:上海发布

一男子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家充电,致2死1伤……法院判了!

2023年4月7日凌晨,北京市丰台区一小区发生火灾,造成两死一伤,起火系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过程中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将电池带回家中充电的周某被检方指控犯失火罪。北京日报记者2024年4月22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该案经过一审、二审落判,被告人周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裁判文书显示,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如下事实:2023年4月6日22时许,被告人周某在丰台区家中,在北侧卧室桌上给其绿能牌电动自行车使用的锂电池进行充电,4月7日4时许,充电中的电池突然爆炸引发火灾,火势产生大量浓烟,灭火后,消防救援人员从周某家中和楼道内救援出被害人郭某(女,殁年88岁)、黄某(女,殁年52岁)、陈某某。

据记者了解,被告人周某居住在一栋六层居民楼的一层,距离其家不过10米远就有室外充电车棚。郭某系被告人周某的亲属,黄某、陈某某为居住在六层的一对夫妻,火灾发生时,二人下楼试图逃生。

郭某、黄某两人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陈某某经诊断为吸入性损伤(重度)、全身多处烧伤、一氧化碳中毒、代谢性酸中毒合并呼吸性酸中毒等。

经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火灾事故认定,本次事故起火系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过程中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

被告人周某案发后主动求助他人报火警,并在现场被丰台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民警传唤到案,到案以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丰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法律及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周某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郭某法定代理人谅解,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故判决:被告人周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周某以量刑过重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根据周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所作出的判决,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最终,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人周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一组动图

了解电动自行车起火有多危险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

安全隐患不容小觑

对普通市民而言,要做好自查自改

既规范自己,又监督他人

如何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呢?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九看九查”

你值得拥有!

电动车治理:疏堵结合 正视需求

电动自行车因其快捷、经济等优势,成了当下备受大众青睐的出行工具。据估计,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4亿辆。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不断进入千家万户,与之相关的消防隐患也在迅速蔓延。2024年2月23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某居民楼发生火灾事故,导致15人遇难44人受伤。经初步分析,这场震惊全国的大火就是由该栋建筑地面架空层的电动自行车起火引发的。

南京“2·23”火灾并非孤例。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有8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其中,超过一半发生在夜间充电过程中。据调查,电池短路、过度充电和线路老化等是电动自行车起火的重要原因。电动自行车一旦起火,90秒后温度便可达到200℃,燃烧产生的毒气足以使上百人窒息而亡。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的普遍存在更急剧放大了上述风险。在电动自行车不断普及的大趋势之下,如何防患于未“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是政府部门必须攻克的治理难题。

为了降低电动自行车的消防风险,各级政府纷纷加强法律规制,明确违法违规者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为惩处电动自行车用户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基本框架。根据行为和后果的严重性不同,违法违规者重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轻则应该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与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出台,更有针对性地为电动自行车火灾治理构筑起更为严密的法网。前者就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等方面进行了强调,并明确规定:“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者明文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规定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以上述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为基准和指引,关于电动自行车火灾治理的地方性文件也纷纷出炉。

为筑牢安全防火墙、守护居民生命线,近年来,全国各地的街道和社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实操演练,排查安全隐患,规范停放和充电管理,切实保障辖区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然而,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乱充电现象屡禁不止,不断飙升的事故统计数据和血淋淋的个案依旧不断刺激着社会大众的神经,“治而不力”的困局亟待解决。

要进一步落实现有法规,坚决消除大众侥幸心理。现有的规范性文件对于“谁来管、怎么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因为日常监管疲软、运动式治理不长久等原因,这些规定在现实中很难真正“长出牙齿”、落到实处。因为人手和经费短缺、不具备执法权等原因,不少小区的物业公司无法及时制止业主乱停乱充的行为,也很难向相关部门及时报告与协助处理。很多社区和消防人员也常面临“举证难、罚不动”的窘境,这些情况在管理不善的老旧小区尤为突出。有错不究再加上法不责众,行为人就很容易滋生出侥幸心理。只有在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时,乱停乱充行为受到惩处的确定性和即时性才能有所提高。但是,这种运动式治理成本高昂,难以形成长效机制,风头一过,各种违规行为就很容易死灰复燃,急需思考如何在执行层面让这些法律法规更为确定和迅速地落实。

要正视用户需求,根除违法违规的底层驱动。电动车乱停乱充的原因复杂,既有人的问题,也有环境的问题。现实中固然存在部分违规者积习难改,安全意识弱、侥幸心理强的情况,但是很多人违规也是受客观环境所迫。目前,我国很多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严重不足,公共充电口或是数量不足无法满足需求,或是位置较远充电不方便。小区充电桩按次收费,远比把电动自行车推到楼道里充电或拎着电瓶回家充电费用更高。还有一些小区的治安环境较差,电动车的电瓶容易被偷,使得不少用户将车进楼入户。为了防控电动自行车的火灾风险,现有的法律规范对用户行为已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现实层面的配套设施和服务却跟不上,这一矛盾在短时间内无法得到妥善解决。与此同时,电动车用户的日常出行需求,如上班通勤、学童接送等却是刚性的,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在“停车不方便、充电成本贵、电瓶易被盗”等现实困境之下,如果一味强调电动车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范,用户快捷经济的出行需求则难以满足,人们守法的成本也会急剧增加,守法的意愿就会显著下降。俗话说,法律不强人所难。如果不能切实保障广大电动车用户的日常出行刚需,违法违规的驱动力就一直存在,通过法律进行威慑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在电动车火灾治理的过程中,既要看见风险,更要正视需求。政府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法律监管十分必要,但是禁止和处罚是社会治理的最后一道防线,不能作为唯一的手段。只有切实站在群众的角度进行考虑,在监管的同时更好地做好公共服务,与百姓达成一致、良性互动,才能真正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作者:劳佳琦,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上海最新公布,触目惊心!一年竟发生上千起电动自行车火灾,又有人被拘留,把自己卧室都烧了→


最新数据公布
触目惊心


去年,上海发生
超过1000起电动自行车火灾

近年来,上海电动自行车火灾的数量以年均30%的速度递增。作为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最多的城市之一,上海如何应这项严峻挑战?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马坚泓4月22日做客“2024上海民生访谈”时表示,上海从4月2日起启动了全市范围的电动自行车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此前掌握的情况,上海电动自行车约有1060多万辆,目前实际使用量有待进一步排摸。”马坚泓表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幅增长的同时,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标准、政策却不够健全,尤其是在电池等方面。

据透露,去年上千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中,约五分之一与室内充电着火有关。“电池使用久了,发生事故的概率变大,现在整车带进楼充电的少了,但把电池带进家里充电仍是普遍现象。”马坚泓认为,应当尽快出台相关安全标准、政策,明确电池的报废条件和判断风险的依据。

“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需要综合施策,大家共同努力。”马坚泓透露,从“防”的角度,相关部门正抓紧修订《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依规加大对相关危险行为的追责、查处力度;从“疏”的角度,上海正研究如何鼓励、引导规范的企业去集中建设、设置一批质量有保障的标准化集中充换电装置,同时配备监测和集中管控的功能,一旦发现充电过程中有过热、火灾等情况,及时通报给就近的部门采取措施。一方面满足社会需求,另一方面引导居民不带电池进家门充电,确保安全。

此前,上观曾报道
不少人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被拘留

上海杨浦最新通报:又有人违规充电导致火灾

被行政拘留

4月1日早,杨浦区长白新村街道辖区某小区发生一起火情,火灾造成卧室内烧毁烧损,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

杨浦警方调查发现,居民代某在起火前一天晚上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回卧室充电,导致火灾发生。目前,代某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被杨浦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除了违规充电
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也有很大危害

近日,上海宝山警方

成功捣毁了一处

以经营电动自行车为掩护

非法改装、销售

电动自行车电池的窝点

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现场查扣用于非法改装的

电池50余组

3月下旬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

交警支队民警在执法中发现

多辆超标电动自行车

均来自长江南路某车行

根据交警提供的线索

经侦支队与淞南派出所

立即开展调查

发现该车行内停放着

多辆待“维修”的电动自行车

且均为新车

周边也摆放着焊接工具

有非法改装嫌疑

经过数日的走访排摸

民警发现

该车行的工作人员

为逃避打击

对有改装需求的车主

每周随机选定两天

打着“定期保养服务”的幌子

预约车主在晚上20时后

将车辆送至车行

然后利用夜色掩护进行集中改装

据犯罪嫌疑人苗某供述

自2023年以来

其在明知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

为牟取非法利益

指使店内员工

将所售正规品牌电动自行车的48V电瓶

改装成大功率的60V、72V的电瓶

销售金额达25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苗某等3人

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此外

宝山警方正围绕电池组来源

深挖涉案源头

并对销售网点

寄递外卖配送站点

开展定向检查

违规停放充电

危害公共安全,害人害己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心存侥幸

人民日报 | 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让电动自行车便民又安全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等也呈增长态势。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较2022年上升17.4%。为了杜绝安全隐患,有关部门出台政策举措,要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不过,也有读者反映,禁止电动自行车上楼可以理解,但也应同步做好配套设施建设,让居民有地方充电、安全充电。一方面是人民群众的出行刚需,一方面是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如何兼顾民生与安全,探寻电动自行车治理最优解决方案?

既要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也要杜绝私自改装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年来多次对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进行抽查。其中,2022年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池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显示,电动自行车电池抽查不合格率为22%;202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广东、上海、山东等15个省份171家销售单位抽查电动自行车229批次产品,发现45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7批次产品充电器与蓄电池不合格。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大多和电池有关。个别生产企业为了牟利,产品质量把关不严,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还有的企业则是片面追求电池的高能量和行驶里程,忽视了电池的安全性。

此外,有的消费者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也是造成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赵先生是一名从事外卖服务的“骑手”,大部分工作时间都靠电动自行车配送。他表示,由于外卖、快递等配送时间要求比较严格,因此,当蓄电池续航能力变差、速度提升有限时,部分从业人员就会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以提升续航能力、提高车速。“有的公司为了安全,统一配发了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电池,但‘骑手’普遍反映续航能力较差、车速较慢。”赵先生说。

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副教授冯旭宁表示,导致电动自行车起火的原因,主要集中在私自改装电池、使用不相匹配的充电器和电池老化上。违规改装或加装大容量电池,技术门槛较低,消费者自己就能改装,但安全要求很高,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要消除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一方面需要强化国家标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要求企业提升安全意识,从源头端管好电池出厂;另一方面,在严把电池安全关的基础上,杜绝私自改装。”冯旭宁建议。

河北井陉县读者孙建国建议,有关部门应严查不合格电池,对制造和售卖劣质、不符合国家标准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商家严惩不贷。同时,充电桩和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也要采取更加先进而安全的技防措施,加强技术创新,从源头上减少充电爆燃隐患。

建设足够数量的充电设备,满足居民需求

我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少小区都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画,采取多种举措禁止电动自行车上楼或者居民携带电瓶上楼充电。不过,记者走访一些小区后发现,违规现象仍有不少。有的小区单元门上张贴着“禁止非机动车停放”的标识,然而单元楼一层大厅内就停放着电动自行车,楼梯间里也停有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上楼现象难以杜绝,还是因为居民有迫切的停车和充电需求。山西太原市马女士反映,小区内许多居民都是骑电动自行车出行,但小区一直没有建设公共充电桩。“入住的居民逐步增多,有充电需求的车多了起来,现有的充电设备完全不够用。有的小区居民就偷偷将电瓶拿回家充电。物业发现这种行为一般会及时制止,但也只是治标不治本。解决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建设足够数量的充电设备,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马女士说。

没有集中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或者停车位、充电桩不够用,是眼下不少小区居民的急难愁盼问题。特别是在一些老旧小区,空间本来就有限,基础设施又陈旧老化,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问题更加突出。

山东潍坊市王先生反映,小区内部分充电桩损坏长期得不到维修,车棚内的充电桩又未安装齐全,难以满足居民充电需求。“还有的车棚里停放了不少无人认领使用的废弃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挤占了本就不宽裕的充电区域。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不能重建轻管,应该想办法让车棚、充电桩物尽其用,真正服务于民。”王先生说。

而在一些有集中停放和充电位置的小区,有居民反映停放和充电费用太高,增加了居民的负担。有小区物业曾张贴通告,表示充电桩充电费由电费加服务费构成,电费采用阶梯电价,服务费则为电费的20%。有小区居民表示:“这样算下来,电费比自己回家充要高出不少,而且电池容量越大、充电时间越长,收费越高。有的居民因此不愿意使用充电桩充电。”还有居民反映,部分停车棚还要收取年费,“而且停车一年收费并不便宜”。

疏堵结合,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加强管理和巡查是禁止电动自行车上楼、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的有效办法。对此,专家建议探索建立物业引导、业委会约束、职能部门执法的综合管理模式,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巡查、值班值守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不规范停放和充电行为;做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并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

有读者表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宜疏不宜堵,既要消除电动自行车上楼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又要给小区居民提供便捷、安全的充电环境,这更需要管理者的精细考量。

广东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快递、外卖等蓬勃发展,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旺盛。该社区党委书记黄鸿江介绍,社区现已建成充换电设备40处、充电位2167个,形成2分钟充电圈。充换电设备布局于符合楼宇安全距离规范的空旷区域,附近也配备了消防设施,充分满足了社区充电需求。“社区一方面联合交警对新业态企业进行安全宣教,联合街道应急办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另一方面通过线上线下广泛宣传,进一步规范居民行为,同时认真检查整改快递员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居民飞线充电等,确保安全。”黄鸿江说。

针对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充电桩不足的问题,南京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执行院长胡小武表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小区应当保障建设户外集中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可以将一些公共区域优先用于解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对于日益增长的电动自行车出行需求,下一步应该推动小区建设公共充电桩,规划沿街的电动自行车停车位,补充建设公共充电设施。”胡小武说。

山西盂县读者程瑜表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市场化运行模式,推进老旧小区充电设施改建。对已经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摸清底数、分步实施,分批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选择小区分布较多的公共场所,建设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群众充电需求。

“城市内有大量的电动自行车使用者,但街边的充电桩极少,大部分充电桩设置于小区内,非本小区人员不让进,给电动自行车使用者造成极大不便。”四川成都市读者何勇海建议在商场、公园等公共区域补充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点位,且开发全城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线上检索渠道。

此外,还有地方提出电动自行车的换电模式。浙江有关部门提出,率先在快递、外卖等电动自行车集中使用行业探索推广“以换代充”模式,推动换电市场有序发展。在未来,规范电动自行车电瓶规格和形态,方便换电站统一供给电池服务,能够以安全、便利的方式,更好地保障电动自行车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