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9月1日起施行

注意!

9月1日起

深圳将分三级划分

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

限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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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限行区分为一级限行区、二级限行区和三级限行区,其中一级限行区中除盐田区盐三路、坪山区碧三路不禁行自行车外,其他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

通告有效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通告全文如下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

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深公交规〔2024〕3号

为了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限行区分为一级限行区、二级限行区、三级限行区(具体限行区域详见附件)。

一级限行区中,除盐田区盐三路、坪山区碧三路不禁行自行车外,其他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二级限行区的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除民生行业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三级限行区设置在部分学校周边道路,分时段禁止除市民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以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二、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三、本通告禁止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行驶的快速路中不包含快速路辅道。

四、本通告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有效。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件: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限行区域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4年8月24日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限行区域

一、一级限行区

(一)全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2.快速路(主道):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通道、绿梓大道、环城西路。

(二)全市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

(三)各区一级限行区。

1.跨区域

梅观路(民乐立交至梅东二路段)。

2.福田区

华强北步行街。

3.罗湖区

东门步行街。

4.南山区

沙河西路(东滨路至滨海大道段)。

5.盐田区

临海路、恩上公路、盐三路、三盐公路。

6.宝安区

宝石路(南光高速桥底段)、领航一路、空港六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

7.龙岗区

惠盐路(西坑工业路至盐田坳隧道段)。

8.龙华区

玉龙路(民塘路至致远中路桥梁段)、留仙大道(民塘路至致远中路桥梁段)、坂澜大道(环观南路至基地联络道段)。

9.坪山区

碧三路。

10.大鹏新区

坪西路(葵新南路至水头路段)。

二、二级限行区

(一)福田区。

深南大道(华富路至红岭路段)、福中路、福中三路、裕亨路、福田南路(百合路以南段)。

(二)罗湖区。

罗湖口岸片区〔建设路以南、沿河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围合区道路(含建设路以南的人民南路及沿河南路)〕。

(三)南山区。

深圳湾口岸片区(具体路段为:金湾东一路、金湾东二路、金湾东三路、金湾东四路、金湾西一路、金湾西二路、内环路、消防一道、消防二道)。

(四)宝安区。

金港大道。

(五)龙华区。

景龙南路(民益路至新区大道段)。

三、三级限行区

(一)罗湖区。

广清路,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至8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3时30分至14时30分、16时40分至17时40分,为民幼儿园寒暑假期间除外;

金洲路(翠荫路-金稻田路段),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至8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3时20分至14时20分、17时至18时30分,文德学校寒暑假期间除外。

(二)南山区。

登良路(南新路-南山大道段),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至8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3时30分至14时30分、16时40分至17时40分,惠中名苑幼儿园寒暑假期间除外;

龙井路(高发科技园一路-龙珠八路段),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至8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3时30分至14时30分、16时40分至17时40分,卓雅小学、桃源小学、新桃园第一幼儿园寒暑假期间除外。

(三)宝安区。

文教路,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西乡实验学校寒暑假期间除外。

(四)龙岗区。

丽湖一路,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至8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3时20分至14时20分、17时至18时30分,丽湖小学寒暑假期间除外;

清风路(宝龙二路-宝龙三路段),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至8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3时20分至14时20分、17时至18时30分,宝龙外国语学校寒暑假期间除外。

(五)龙华区。

民顺路(龙华人民路至中梅路段),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30分至8时30分、11时30分至12时30分、13时20分至14时20分、17时至18时30分,民顺学校、民治中学、幸福枫景幼儿园寒暑假期间除外。

(六)坪山区。

同裕路(碧沙北路-锦龙大道段),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时30分至8时20分、11时30分至12时20分、13时30分至14时10分、16时20分至18时30分,科源实验学校寒暑假期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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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大件事

北京这个社区更新电梯阻车器、充电车棚!遏制电动自行车上楼

电梯里装了阻车器,仍有居民“钻空子”,推着电动自行车上楼。近日,通州区玉桥街道玉桥东里南社区更换了原本效果差又老旧的电梯阻车器。升级版阻车器不仅能防止乘客恶意破坏、遮挡摄像头,识别也更精准。与此同时,社区还在居民楼下新增了“高配版”的电动车棚,疏堵结合遏制电动自行车上楼。

新增充电车棚玉桥东里南社区早在四五年前,就为小区12栋居民楼的43部电梯全部安装了阻车器。“刚安装的头一两年,使用效果还不错,居民推电动自行车上楼的情况有了很大改观。可这个阻车系统有个漏洞,摄像头被外力一扭就能调整方向。慢慢地,部分居民就摸着‘门道’了,想要推车上楼,就用雨伞或其他长柄的物品一捅摄像头,它就无法捕捉到推上电梯的电动自行车。”社区工作人员介绍。

那段时间,社区没少在阻车器摄像头上费功夫。工作人员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检查一遍电梯里的摄像头,有时社工一天就要为调整摄像头跑个十趟八趟,若是晚上发现摄像头歪了,就只能麻烦值班保安前去调整。

防爆罩监控摄像头于是,社区协调经费,给43部电梯更换了升级版阻车器。新安装的阻车系统摄像头带有防爆罩,居民无法通过外力扭转方向。同时,社区工作人员还可通过手机远程实时观看电梯监控、遥控阻车器。“升级版阻车器识别电动自行车的精准度大大提高,居民推电动自行车上电梯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新增充电车棚此外,为了方便居民在楼下充电、停放电动自行车,社区在原有11处充电车棚的基础上,又新建了两处充电车棚,新建的车棚不仅面积更大,充电口更多,在细节上也更人性化:车棚顶棚采用了拱形设计,既能遮阴挡雨,也方便雨天排水;两侧竖直设置的挡板,既能挡风,又能隔音,有效减少了电动自行车警报器乱响扰民的情况。目前,社区的13座车棚可容纳近700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可满足300余辆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工信部电动自行车“白名单”被湖北纳入以旧换新补贴前提条件

8月2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北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措施。

力度规模更大、补贴范围更广

补贴标准更高、申领流程更优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今年8月19日公布的第一批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俗称“白名单”)被纳入湖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前提条件。

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

电动自行车安全无小事!这些一定要知道!

一场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

从冒烟到起火

燃烧迅速

释放毒气

扑灭困难

如果事故正好发生在电梯

浓烟包裹整个电梯

能逃向哪里?

如果事故正好发生在家里

你的家里常备灭火器吗

你的家里有足够长的水管吗

快逃!

人逃掉了

家烧没了

面对这个逃生难度极大的隐患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对以下行为说“不”

引导+科普 北京大兴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 防范于未“燃”

电动自行车小巧方便,是不少人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但因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人车同屋而引发火灾的事故时有发生。许多鲜活的事例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为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保障小区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北京大兴观燕社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从起火到成灾只需100秒……”“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大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充电,不能私拉乱接插座、飞线充电。”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走进辖区住宅,向居民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

随后,结合典型火灾案例。以案说法,向群众普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方面的消防安全知识,详细阐述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着重强调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并提醒广大居民要正确选购合格厂家的电池和在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范,严禁电动自行车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及充电,养成良好的电动自行车充电习惯。

这份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

一定要了解

1.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生于夜间,特别是夜间集中充电时间,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后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2.电动自行车起火的原因很复杂,自身线路老化、电池短路、充电器不匹配、过度充电都可能造成起火,比较而言,电动自行车充电是最大风险点。

3.不同型号的电动自行车需要配置不同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且不能混用,劣质充电器、不匹配的充电器都是火灾隐患。

4.消费者充电行为不安全,也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原因:①蓄电池超时限过度充电,充电器、蓄电池持续发热,引发火灾。②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从室内拉“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源线易受损引发火灾。③蓄电池充电位置不安全,在公共楼梯间、楼道、安全出口等人员疏散区域充电,起火后阻塞安全通道。

5.正确规范的使用行为是避免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关键,应在正规充电处充电,不在楼梯间、过道或者房间等处充电。

6.要定期检查电动自行车、定期更换电瓶,建议每半年至一年到维修点做一次检查,电动自行车普通电瓶的使用年限为1.5-2.5年,要定期更换。

7.按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即使电动自行车不是在充电状态,但停放在楼道内也很危险。对于停放在小区地下车库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也有要求,比如电动自行车和小汽车要分区域停放,充电线路也不能裸露在外。

下一步,观音寺街道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火灾警示教育,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把“安全锁”,为辖区群众营造平安和谐的居住环境。

广西 | 对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拟设集中充电设施

8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建设技术标准,提升广西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质量,规范运营企业的运营维护体系,《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征求意见稿》)、《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已完成编制工作,正在征求意见。

这类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拟设集中充电设施

《标准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广西新建、扩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设计、施工、验收。

《标准征求意见稿》拟提出,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应设置集中充电设施,与建筑同步设计、施工、投入使用。既有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宜根据需要选择合适位置增设集中充电设施,优先选择设置在室外露天区域,遵循“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的原则。

新建、改建、扩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充电车位数量不应低于停车数量的30%。与其他非机动车混合停放的场所,应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要求执行。与露天机动车停车场合用时,应划分单独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区域。

对于居住小区内所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标准征求意见稿》拟提出,应方便使用及管理,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米。

严禁在建筑走道等公共区域设置充电场所  建筑设计方面,《标准征求意见稿》拟提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宜为独立式;确有困难而按附建式建设的,可在主体建筑一层及地下一层设置。

哪些场所不能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严禁在建筑走道、楼梯间及前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厅等公共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同时,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不应设在高温潮湿且无自然通风场所;地势低洼易积水的场所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托儿所、幼儿园及其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中小学教学楼及其学生宿舍楼等建筑内及其架空层;甲、乙类厂房和仓库建筑内;地下室二层及以下楼层等场所。

此外,《标准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贴邻托儿所、幼儿园及其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中小学教学楼及学生宿舍楼等建筑外墙;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等易燃易爆场所内;贴邻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及危险场所区域等场所,也不宜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运营单位24小时服务电话应有人值守

《规程征求意见稿》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的建设与运营,提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具备接入统一的整治平台进行信息化管理。

《规程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管理体系、信息化标准及运营要求,提出运营管理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内部运营管理规范、巡检维护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不断提升运营服务水平,确保充电设施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其中,运营单位应在醒目位置公示运营单位名称、操作流程、注意事项、收费标准(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结算方式等)、24小时服务电话等内容。公示的24小时服务电话应有人值守,为用户提供充电业务咨询、投诉、报修等服务。应设置完整的充电指引标识,如出入口、道路指引、停车位、安全标志等。

运营单位应建立专门的线上服务平台(如App、小程序和公众号),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通过手机扫码完成充电或换电的全部程序;提供集中充电设施的路径导航;显示集中充电设施状态及可充电或换电的信息;告知更改或新增服务点、设施停运、设施维护等信息。

电动自行车走向规范化 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作为居民中短途出行的重要工具,凭借绿色环保、经济便捷的优势,电动自行车行业迅速发展。同时,相应的政策举措也陆续出台,持续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产品质量,推动行业高质量与健康可持续发展。

今年4月30日,工信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编制印发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以“合理布局、保障质量、创新升级、安全生产”为基本原则,主要从企业布局、工艺装备、产品质量与管理、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安全生产、劳动者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七个方面提出要求。

我国是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社会保有量达4.2亿辆。据研究机构分析,预计2023年至2028年,我国电动自行车市场规模将由172亿美元增长至242亿美元。

在政策引导、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的多重推动下,电动自行车产业朝着高质量发展的方向稳步前进。然而,电动自行车行业还存在着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创新研发能力弱、质量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存在差距。

近日,第一批符合《规范条件》的6家企业名单发布,雅迪、爱玛、台铃和绿源等行业知名品牌入选。其中,雅迪品牌共3家企业入选,占其中一半份额。

据悉,工信部将组织专家对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实行动态管理,并引导全行业学习借鉴其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切实加强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与标准化水平、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从而充分发挥优秀企业的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力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高质量发展。

业内专家认为,《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公布能够行之有效地对电动自行车企业进行监督,一方面,可以净化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生态环境,防止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现象,一些忽视产研能力、更关注营销的行业“快品牌”,将在市场中被快速淘汰;另一方面,《规范条件》也为消费者的选购决策提供了核心依据,引导其优先选择符合规范、产品品质更有保障的品牌,营造安全、规范的整体出行环境。

技术创新是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在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以及超大市场规模的培育下,我国的电动自行车企业掌握着高度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与技术,引领电动自行车进入发展新周期。

业内分析认为,在行业逐步走向规范之际,相关的安全要求、安全技术规范或提升企业的技术要求、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进而凸显出龙头企业在技术领先、成本管控能力上的优势,有望进一步带动行业集中度的提升,驱动中国电动自行车在中国智造的浪潮下,迸发出更强劲的发展活力。

6人不幸遇难!小区商铺夜晚突发火灾

据江苏省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消息

8月23日22时05分

宿豫区郡王府小区一商铺发生火灾

接警后,消防部门立即出动救援

22时38分明火被控制

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

火灾现场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后伤员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

宿迁市立即成立市级调查组

火灾原因调查及后续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沿街饭店、商铺等“九小场所”点多量大

容易出现可燃物多、火源管理差、“三合一”等问题

“小场所”可能会发生大事故

这份安全提示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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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遇火灾

如何正确逃生?

这些知识要牢记

关键时候能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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