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案件执法办案指引!执法查处要点有哪些?


一、具体违法行为

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及经营、维修等场所销售不符合新国标、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等违法违规行为;未获得CCC认证,包装、说明书与认证内容不一致,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等违反强制性认证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1.怎么才算符合“新国标”要求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是指根据国家颁布的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规定:

1.具有脚踏功能;

2.最高速度不能超过25km/h;

3.电机功率最高不得超过400W;

4.整车含电池在内重量不得超过55kg;

5.电池电压最高不超过48V。

2.怎么查看CCC认证标志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发布电动自行车产品由许可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安排的公告》(2018年第15号)文,明确自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提示:电动自行车3C认证标志通常位于电动车的车头,有CCC的标志,还可以通过电动自行车的合格证查看。

二、案件来源

1.监督检查:国家、省、市组织的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检查、日常监管检查等。

2.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的核查。

3.其他部门移送:对其他部门移送案件及案件线索进行核查。

4.上级交办:对上级交办案件及案件线索进行核查。

5.其他。

三、执法查处要点

(一)现场检查

1.营业执照检查

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地址、经营范围是否与生产、销售的产品相一致。

2.拼装、改装、加装检查

将产品合格证上的参数与电动自行车进行比对:

(1)检查是否存在车辆尺寸、重量、最高车速、脚踏骑行功能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

(2)检查是否存在加装蓄电池或电动机等动力装置、座位、伞具、车棚、高分贝音响;

(3)检查是否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额定容量的蓄电池;

(4)检查是否更换电动机等动力装置;

(5)检查是否拆除或改动车速提示音、限速等非机动车定型技术参数、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的行为;

(6)检查是否存在拼装电动自行车行为。

检查产品合格证上的参数图与实物整车外观是否一致

对合格证简图和实物进行对比可发现以下位置发生改装:

① 实物后衣架上方加装置物箱;

② 实物加装电池盒;

③ 实物加装金属护杠;

④ 实物鞍座改装加长。

检查是否加装蓄电池

检查是否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额定容量的蓄电池

检查是否存在将电池电压由48V转换为60V的装置

检查是否存在车速篡改装置。非法篡改整车控制器,擅自把车速调高于国家标准25KM/h,危害极大,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非法改装者也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检查是否篡改短路保护装置。说明书明示输出端保护装置规格为25A,篡改的电池输出端保护装置规格为32A。

三、执法查处要点

(一)现场检查

3.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检查

根据GB/T 36972-2018、GB42295-2022、GB 17761-2018等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外表面或铭牌要有产品名称与型号、标称电压与额定容量、最大工作电流等信息。现场检查的主要信息是:

a)产品型号: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上锂离子蓄电池的产品名称与型号要与其蓄电池铭牌上的产品名称与型号保持一致;

b)标称电压:锂离子蓄电池铭牌上应有标称电压与额定容量,其中标称电压应≤48V。标称电压大于48V的锂离子蓄电池不能用于电动自行车上;

c)蓄电池外表面应有制造日期和批号、制造厂及商标;

d)蓄电池外表面应有醒“专业人士禁止打开”警示语:

e)蓄电池表面或铭牌应清晰可见的注明其充电和放电的工作温度范围、最大充电和放电的电流:

符合要求的蓄电池标牌如图所示↓

4.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检查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国家强制性标准GB42296-2022在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生产日期在2023年7月1日之后的充电器产品的质量初步判定方法如下:

1、检查充电器产品的标志、警示语和说明书

在产品的醒目部位应清晰和永久性地标上可溯源的特征符号标志,如制造商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型号规格、制造日期或代码等。所显示的文字应使用规范简体中文。

充电器本体上明显位置应标明下列内容:

a)额定输入电压、额定频率;

b)额定输入电流:

c)额定输出电压和最高输出电压;

d)额定输出电流;

e)制造商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志

f)充电器型号、适用被充电的电池种类;

g)如果是II类充电器(电源插头仅两个插脚,无接地插脚),应标明符号“回”

h)输出端子的极性(+,-)

i)标记阅读使用说明书的符号或语句“使用前应充分阅读使用说明书”

5.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检查

⑴检查销售者(含网络经营者)是否存在未经过CCC认证擅自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或自认证证书被注销、撤销之日起或者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继续销售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

⑵产品标识上所列制造商、生产企业、型号等信息,是否与认证证书相一致。

⑶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冒用、买卖和转让认证证书等行为。

查验方法:一查询、二比对、三判断

一查询。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子查询模块下录入产品合格证上的CCC证书编号,获取查询结果。

二比对。核对产品合格证上“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商标”“型号”“CCC证书编号”信息,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信息是否一致,以及证书状态是否为“有效”。

三判断。如网站查询信息与产品合格证信息一致,且证书状态为“有效”,即为产品已获CCC认证;如网站查询不到任何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合格证不一致,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证书“暂停”和“撤销”时,或产品生产日期在证书“暂停”期间和“撤销”之后的,均应认定产品未获CCC认证。

6.产品质量检查

1.查看产品的标签标识

对照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明示执行标准关于标识和包装的要求,逐项检查标识是否存在漏项。

2.查阅产品档案、相关文件

(1)检查销售者(含网络经营者)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2)保存进货时的各种原始发票、单证等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文件资料,并建立台帐;

(3)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3.开展执法抽样

针对质量存疑的产品,可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其明示执行标准开展执法抽样。

(二)取证要求

1.资质类证据:包括《营业执照》、有关许可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违法行为认定类证据: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的实物及照片;执法记录仪拍摄的现场检查视频音像资料;电动自行车说明书,获得的CCC认证证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强制性产品认证”模块下的查询结果打印件;开展执法抽样的抽样单、现场笔录、检验报告等材料;当事人询问调查笔录。

3.违法所得类证据:进货时原始发票、单证等资料,进货验收台帐,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凭证或者服务单据,财务账目、转账记录、消费者付款小票,微信、支付宝付款记录等。

4.其他证据:包括投诉举报材料、上级交办材料、证人证言、联合检查记录等。

(三)常见违法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第六十六条

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

特别提醒: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4年第26号),自2025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CNCA-C11-21: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CNCA-C11-22:2024),自2024年10月15日起实施。

(四)加强部门协同配合

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快查严处。对其他部门转来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组织调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信息沟通,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十六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二)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第九条。

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4.妨害公务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违规存放废旧电动自行车电池致火灾!北京海淀警方行拘一外卖员

近日,海淀区一村民自建房室外杂物间起火,调查认定系外卖员范某违规存放在此的几块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所致。因过失引起火灾,范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近日凌晨,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一村民自建房室外杂物间起火,现场浓烟滚滚。随后,海淀消防迅速调集邻近消防救援站赶赴现场,并同时通过统一配发的可视化电台,直连附近微型消防站前往现场进行初期处置,最终成功协同将明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此次火灾系该建筑租户范某因违规储存废旧电动自行车电池所引发。据了解,范某系某外卖平台外卖员,因工作需要购置过几块二手电池,近来由于下雨频繁,电池受潮后无法使用,遂将其与平日捡拾的废旧电池一同存放在自建房户外的杂物间中。

事发当时,几块电池均未使用及充电,却依旧发生了火灾。范某心存侥幸,未能正确认识其行为的危险性,导致火灾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目前范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海淀消防提醒市民,电动自行车电池属于易燃可燃物,切勿将其带入室内。如有更换下的废旧电池,为了避免短路,可以使用绝缘胶带将废旧电池的两端包裹起来,特别是裸露的金属端面,之后尽快利用专业回收服务进行处理,例如送到销售及维修门店,采用“以旧换新”等模式进行置换,或在废旧物资回收站按当日价格进行回收。

深圳市监开展两轮电动自行车交叉检查,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近日,广东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消防、街道等部门,对罗湖区和盐田区多家电动自行车线下门店开展交叉检查,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据介绍,此次检查重点聚焦导致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工作人员检查了门店是否存在非法拼装改装行为,如电池是否与合格证上标注的电池类型相符,充电器是否符合安全标准,限速装置是否完好等;还检查了“两个规定”的落实情况,如门店是否登录“粤品通”小程序报送落实主体责任信息,是否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制度落实资料档案是否存档等。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检查工作在“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上,创新“联合执法+随机暗访+交叉检查”的工作模式,在协同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应急部门、辖区街道等多个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的同时,内部执法队伍也采取跨区域交叉检查的模式,确保整治工作的高效性和公平公正公开。

据介绍,截至目前,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组织开展两轮交叉检查,共检查销售门店330余家,发现问题门店142家,共查处涉嫌非法拼装改装案件21宗,扣押拼装改装车辆32辆,相关配件15件。

此次交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为改装电池等关键部件、合格证信息与实际不符、未建立进销台账、未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等。对于发现的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现场移交所属辖区局依法处理。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该局将继续与其他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加大监管力度,完善长效机制,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企查查:去年新增18万家电动自行车企业

企查查数据显示,近十年,我国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每年注册量逐年走高,并于2021年实现增速峰值,全年注册量同比增加60.2%至9.9万家,在此基础上,2022年我国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注册量同比增加36.4%至13.6万家,2023年注册量首破15万家,全年注册18.1万家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同比增加33.6%,创近十年注册量新高。

企查查数据显示,从企业存量来看,我国现存70.3万家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区域分布上相对均匀,其中,江苏凭借现存7.67万家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排名第一,广东、山东分别现存6.38万家、6.28万家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排名前二,此后依次为浙江、河南、河北等地。

企查查数据显示,城市分布上,海口现存3.36万家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断层第一,北京现存2.35万家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排名第二,此后依次为上海、广州、天津等地,相关企业存量均不超过2万家。

划重点→ |电动自行车如何以旧换新?

​从商务部获悉,为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商务部等五部门近日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助力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水平。

根据方案,各地要统筹用好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资金,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补贴,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

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自主确定具体支持金额、方式、起始时间等。

方案提出,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各地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消费者交回高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给予补贴。

方案强调,增强电动自行车优质产品供给能力。督促生产企业强化合规经营意识,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水平。

在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方面,方案明确,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经确认存在缺陷的,依法督促生产者实施召回。严厉查处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强化电商平台监管,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等产品;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

方案明确,发现以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不予补贴,明知为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视为骗取补贴处理。各地要妥善回收处理废电动自行车及其废蓄电池。

电动自行车如何以旧换新?多部门政策解读划重点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近日联合印发的《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8月30日对外发布。为何要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消费者怎样换购电动自行车?如何防范安全隐患?商务部等部门当天给予了政策解读,要点如下。

【要点一】这是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内容之一

问:为何要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以旧换新相关政策?

答:今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纳入支持范围。为落实上述政策精神,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出台《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推动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

【要点二】各地自主确定具体支持金额和方式

问: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如何服务消费者?

答:按照《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精神,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自主确定具体支持金额和方式等。

各地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也就是说,除了卖旧的金额之外,消费者还会得到购新的补贴。

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标准要求。

【要点三】鼓励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

问:为什么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

答:近年来我国锂离子蓄电池发展虽然较快,但铅酸蓄电池在电动自行车用电池中占比接近80%,且安全性较好、价格便宜,深受消费者青睐,对于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换购铅酸蓄电池自行车的消费者,适当加大补贴力度,这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要求和现实情况,体现安全导向。

【要点四】“高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有以下高危特征

问:实施方案明确“各地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消费者交回高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给予补贴”。如何判定“高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

答:锂离子蓄电池因其能量密度较高、内部的有机电解液化学特性活泼等特性,在使用不当的情况下易发生燃烧和爆炸等安全事故。特别是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性会不断下降,事故风险进一步上升。

因此,高安全隐患的蓄电池指因使用时间长、使用环境及保养条件差等原因,外观出现明显破损、漏液、较严重变形、烧蚀痕迹等现象,导致存在较高事故风险的锂离子蓄电池。高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指使用了高安全隐患锂离子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

【要点五】建议优先选购规范条件名单企业产品

问:实施方案明确“组织合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什么样的企业可被视为合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什么样的产品可被视为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

答:今年8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了第一批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同步公示了第八批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建议消费者优先选购列入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公告名单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产品。

【要点六】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将实施新规

问:实施方案明确“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标准要求”。国家标准GB 43854将于2024年11月1日实施,在此之前,消费者如何换购电动自行车?

答:今年4月25日,《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正式发布,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发布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多次宣贯,引导企业加快符合新标准的产品研发、生产线改造,广大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生产企业积极响应并抓紧筹备生产。建议消费者在11月1日前可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11月1日后可换购铅酸或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

在使用电动自行车时

请牢记七个“严禁”

↓↓↓

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5.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7.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来源:应急管理部宣教中心

宁波在全国率先试点电动自行车充电AI报警系统

电动自行车室内违规充电容易引发火灾事故,这也是街道基层治理中的一个难点和痛点。如今AI能自动报警了!

为了积极响应政府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的号召,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助力高新区新明街道,在全国率先试点电动自行车充电AI报警系统,通过电信物联网终端和边缘AI算法,精准监测电流变化,实现违规充电行为的实时监测与快速报警,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发现、难管理、易出事”问题,为街道基层治理注入“电信蓝”活力。

“报警员”是一个小盒子

潮新闻记者在新明街道江南一品商业街的一间商铺内看到,一个文具盒大小的终端设备,安装在配电箱总线处。这就是为街道基层工作人员报警的“关键人物”。

据中国电信宁波高新区分局项目主管徐虎彪介绍,这个小小的设备内置了芯片、物联网卡、AI信号发射器等。各商铺内的终端设备运用边缘的AI电流指纹算法,对收集到的电流数据进行智能识别,实现对电流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初步处理。AI报警触发后,通过中国电信提供的高速稳定的物联网,上报至后端管理系统实现联动处置。在后端管理系统中,利用终端设备收集的大量电流数据,中国电信凭借强大的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实现高效的用电行为趋势分析和违规充电的识别。

中国电信提供的边缘计算能力降低了对云端实时性的要求,提高了系统的响应速度,为安全消防争取了时间。同时,广泛的网络覆盖能力也确保了无论是沿街店铺还是社区楼道,都能随时随地接入这一系统,实现全面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

AI报警监测准确率超90%

在街道办事处以及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得益于中国电信遍布基层网格的属地化团队和快速部署运维能力,AI报警系统顺利落地。宁波市高新区新明街道辖区内共有商铺1200间,其中,率先试点的江南一品小区有沿街商铺115间。按照自愿原则,该小区已有93间商铺完成AI报警系统终端设备的安装工作。自今年4月投入使用至今,这套AI报警系统处理了近千起报警,监测准确率超90%。

据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蔡演介绍,AI报警系统的亮点在于监测预警、自动派发、能定位导航。违规充电三分钟后,监测终端就会报警。有了这套AI报警系统,以前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难发现、难管理、易出事的痛点也得到了较好的地解决。

该项目为全国首个AI电流指纹算法用于电动自行车充电报警,充分发挥电信自身在物联网、大数据、AI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使该项目成为新明街道信息化改造的标杆项目。同时,这一创新举措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解决方案。

展望未来,中国电信将积极探索物联网、大数据、AI等新技术在智慧城市、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应用,为宁波乃至全国的智慧城市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刘芫信 通讯员 冯洁 程涵

深圳电动车整治行动,最高罚款5000元!这些新规一定要了解哦!

深圳已开学一周

家长们接送孩子上下学
最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

莫过于电动自行车

接送孩子的家长们注意啦!

出行时,要确保自己和后座上的孩子

都正确佩戴上安全头盔!

众所周知,电动自行车俗称“肉包铁”,安全防护性能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骑乘人员受到的伤害往往较大。

而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事故时头盔能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小小的安全头盔,可以说是“保命神器”了。

液压机下的头盔,里面放了一个西瓜,虽然这种头盔戴着不舒服,很闷,但它真的能保护你脆弱的脑瓜子…

“太热了,不戴!”

“离得很近,一会儿就到,不戴!”

“等遇到交警我再戴上也行吧?”

……

No! No! No!

以上想法都不可以!

一组实验对比

来看看头盔的作用有多大

▲未戴头盔的西瓜被撞到后,四分五裂

▲佩戴好安全头盔的西瓜遭到碰撞后,完好无损

在巨大冲击力下

佩戴头盔与未佩戴头盔的西瓜

结果截然不同

试想一下

如果这个西瓜换成骑行人

后果将不堪设想……

😱😱😱

一直以来

深圳陆续有开展电动车整治行动

严查不戴头盔、违法载人、非法营运等

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的行为

不戴头盔罚200元

限行区行驶、载人载物的扣车+罚2000元

伪造变造的扣车+罚5000元

交警一抓一个准!

PS:插播一句

什么情况下电动车可以带人

这你不会还不知道吧?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三十七条规定: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

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

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要想钱包不受伤

下面这些法律法规务必要牢记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

处五十元罚款的行为

  • 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号牌、过渡期标识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处二百元罚款的行为

  •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
  • 违反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 违反规定在住房、办公等室内场所、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处三百元罚款的行为

  •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或者逆行的处三百元罚款。

处五百元罚款的行为

  • 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和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 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 驾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 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
  • 个人提供虚假登记材料,取得电动自行车登记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注销登记,处五百元罚款;
  • 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行驶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处五百元罚款。

注:违反第一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收缴改装、加装的装置。

处二千元罚款的行为

  • 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时段通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扣留车辆,处二千元罚款。

处五千元罚款的行为

  •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扣留车辆,处五千元罚款。

其他注意事项

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驾驶电动自行车一年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受到五次以上罚款处罚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通知信用征信机构录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市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参照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管理模式,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累积记分达到相应分值,驾驶人应当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交警会不定时巡查

大家不要心存侥幸!

当然

头盔并不是为了配合检查

不得已才佩戴的

而是在发生危险时

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

大家骑行上路需遵规守法

做好“一戴两不”

也有部分友友人员认为

“我戴工地帽也行吧?”

“驾驶人员戴了就好,

搭乘者戴不戴无所谓”

……

在此

攻略君多说一句

“头”等大事不容侥幸!

👇

❌驾驶人员才戴安全头盔

无论是驾驶还是搭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都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以确保自身安全。此外,安全头盔上可张贴反光标识,这样,在夜间骑行时还可起到提醒周围车辆注意避让的作用。

❌网上随便买一个安全头盔

安全头盔应符合自己的头围尺寸、头型,尽量确保头盔贴合头部,否则在发生事故时,可能出现头盔脱落等情况,无法有效保护头部。

攻略君划重点!安全帽≠安全头盔!!!

头盔按用途分为摩托车乘员头盔(A类)、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B类)两类;按形状分为1类盔形状为全盔,2类盔形状为3/4半盔、3类盔形状为1/2半盔;按头型分为A(特小)、E(小)、J(中)、M(大)、O(特大),5个头型。大家可按照个人需求和使用范围选择最适合的头盔。

❌选择质量合格的头盔

市场上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价格差别很大。售价50元以下的头盔大多为“三无”产品,没有3C认证。80%的头盔都达不到安全标准,一些商家赠送的头盔也多为不合格产品。

劣质头盔的外壳通常是用回收塑料制作,外壳体过薄且没有采用ABS塑料,内衬没有采用聚苯乙烯(EPS),护目镜容易破裂且透光率低。一旦发生事故,劣质头盔极容易破碎,不但不能保护骑乘人员,反而会造成扎伤等二次伤害,被称为“头顶上的刀片”。

道路安全无小事

为了自己与孩子的生命安全

骑行时务必戴好头盔!

那么消费者应该

如何正确购买、佩戴头盔呢?

👇👇👇

2023年7月1日起,我国将开始实施“新国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811-2022)。

挑选安全头盔诀窍:一看、二闻、三按、四戴、五问。

来源: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一要看,看产品是否有规范的中文标识,包括规范的厂名厂址、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合格标志等,产品是否具有发泡材料缓冲层,没有发泡材料缓冲层的头盔不要选购。不要购买无厂名或厂名不规范、无执行标准、无产品合格证的头盔;

第二要闻,用鼻子闻一闻头盔是否有刺激性气味,选择无气味或气味较小的产品;

第三要按,用手稍用力按压头盔的发泡材料缓冲层,选择缓冲层手感密实或有轻微反弹感,不出坑、不掉渣的产品;

第四要戴,试着佩戴头盔,头盔与头部贴合,佩戴舒适,如果配有护目镜,选择护目镜透光性能更好的透明镜片;

第五要问,不同头盔种类的防护性能不一样。目前的摩托车头盔,均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在购买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时,要选购有3C认证标志的产品。

新国标实施后,B类头盔仅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A类头盔既适用于摩托车乘员,也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

戴头盔也要掌握正确的方法,要谨记“量、调、扣”。不系扣等于没戴!

有时候

生死之间,就差一个头盔!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

驾驶电动车请遵规守法

戴好头盔

不擅自改装电动车

注意电动车充电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