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起火有多可怕?消防实验告诉你!

因体积小、骑行便利,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大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据统计,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超3.5亿辆。然而生活中不当的充电习惯、停放方式等,使得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如影随行。10月29日,杭州市萧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了一次多部门联合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实验,测试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内和在电梯内起火有多危险!

模拟电动自行车在电梯内起火

实验人员将一辆电动自行车推入模拟设置的电梯轿厢中,同时在电动自行车旁放置一个模特假人,模拟正常人推着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的场景。实验人员还在模拟电梯轿厢中安装了一个红外感温摄像头,将监控画面传输至外面的电视大屏上,实时监测电梯内发生的一切,并用特殊方法使电瓶短路并起火。

通过监控画面,我们可以看到,起火后20秒,烟气弥漫使得整个电梯轿厢被烟雾笼罩。起火后约10分钟,电梯内发生数次爆炸。电动自行车燃烧时的高温,已经超出了红外感温摄像头的监测范围。

随后,穿戴整齐的消防员出水枪,打开电梯轿厢进行灭火。经过消防员专业的处置,5分钟后,消防员将电动自行车的火势熄灭。为防止复燃,消防员持续不断地对电瓶进行降温处理。

火势彻底熄灭后,实验人员打开电梯。可以看到电动自行车已经被烧得只剩下一个架子,而模特假人身上的衣服已经烧焦,整个假人被烧扁。

模拟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内起火

实验人员在废旧工厂的员工宿舍楼的楼道内放置一辆电动自行车。模拟电瓶短路导致起火。大约10秒后,电动自行车电瓶处冒出白烟,约5分钟后,电动自行车整个车身开始着火。现场烟味刺鼻,火势渐大,白烟变成黑烟。此时,电动自行车燃烧的烟雾通过楼梯向上蔓延,从二楼的窗口处冒出滚滚黑烟。

穿戴整齐,背着空气呼吸器的消防员在弥漫着烟气的楼道中,手中拿着有毒烟气检测仪,仪器上显示,一氧化碳浓度141ppm。因实验场地为待拆迁厂房,门窗皆已拆除,为通风状态,故而有毒气体的浓度较低。若在正常居民楼内,有毒气体的浓度必然会更高。

当普通成年人暴露在一氧化碳浓度为200-400ppm的环境中,约2-3小时会发生有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

据萧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火调员高沛文介绍,2024年以来,截至5月20日,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0051起,共造成35人死亡。电动自行车火灾的起火原因通常是线路老化、不当充电、违法改装、车辆材质差等。例如充电时充电用线与电瓶线路不匹配,长时间过度充电导致蓄电池持续发热,或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发动机、加装蓄电池等违规行为,都会导致电动自行车的电气系统过载火短路,从而引发火灾。

电梯中的火势彻底熄灭后,实验人员打开电梯,可以看到电动自行车已经被烧得只剩下一个架子,而模特假人身上的衣服已经烧焦,整个假人被烧扁。照片均由 萧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提供

从亡人事故分析,90%的电动车亡人火灾是门厅、走道或楼梯间停放的电动车燃烧引起的。因此,不应将电动车停放在门厅、楼道等疏散通道涉及的区域,也不能将电动车推入电梯,带回家中。因为一旦发生火灾,很有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自行车车体爆燃,可能会引发周围可燃物的接连燃烧,扩大火灾面积。另外,有毒气体的大量产生会将人封锁在密闭空间内,导致窒息中毒。而且,光线昏暗,人员无法识别逃生路线,增加避险难度。

另外,市场上主要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电池有铅酸电池和锂电池两种,从起火角度来说,铅酸电池安全性更高。铅酸电池因其工作原理,电池内存放有电解溶液,属于水系溶液,因而不容易起火。

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沈莉萍介绍,选购电动自行车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认准3C标志。电动自行车的3C标志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简称,3C标志应该是清晰可见的,通常位于电动自行车的车架上或者其他显眼的位置。

2.扫描车辆合格证上的二维码,将信息与实车进行比对,特别是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零部件是否与CCC证书、合格证信息一致。

3.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稳定的商家,尽量在正规电商平台的品牌旗舰店购买,并向商家索要发票或凭证。

4.严禁改装,严禁解除或改动限速装置、严禁改装或加装蓄电池、严禁加装车篷、保险杠、鞍座、靠背等非原车配件。

潮新闻 通讯员 陈超 记者 王晨辉

电动自行车有新规:正确选择 安全第一

电动自行车作为现代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交通工具,不仅操作简单、驾驶便捷,而且价格实惠,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为了帮助消费者更安全、更放心地选购和使用电动自行车,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出以下几点提示。

谨慎选购

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避免购买三无产品。优先选择知名品牌,这些品牌通常有更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更完善的售后服务。确保所购电动自行车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标志和整车合格证。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检验质量

电池是电动自行车的动力源,应关注电池的种类(一般为铅酸蓄电池或锂离子蓄电池)、容量和电压等指标。电机性能影响骑行体验,建议选择功率适中、质量可靠的电机。电动自行车应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这是安全的基本要求。刹车性能要好,刹车要灵敏、反应快。减震效果也很重要,前后减震的车型骑行更舒适。不要购买或委托他人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这些车辆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受法律保护。购买时记得索要发票和凭证,以便日后维修、维权。

安全使用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酒后驾车或边骑车边拨打、接听手机、观看视频。定期检查电动自行车的刹车、轮胎、灯光等部件是否正常工作。定期到维修点进行专业检查和维护,防止接触不良引起发热或线路老化等安全隐患。使用原车配套的充电器进行充电,避免混用不同参数的充电器。充电时应远离易燃物品,并确保充电器放置在容易散热的地方。严禁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要携带电动自行车乘坐电梯。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

限速成摆设,“想骑多快骑多快”!电动自行车解限速乱象曝光→

日前,工信部公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新国标”继续沿用了2018年提出的电动自行车设计速度最高25km/h的规定。这个规定虽已实施五年多,但落地执行效果却打了折扣。

记者调查发现,解限速几乎成了行业潜规则,合乎标准的车在解限速后能跑到40—50km/h。针对此问题,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6日约谈了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及其在京代理销售企业负责人。是谁在给解限速开“后门”?为何要让电动自行车慢下来?

电动自行车限速成“摆设”

店员称“想骑多快骑多快”

日前,记者在北京走访多家知名电动自行车品牌的线下门店时发现,限速25km/h的规定在不少地方形同虚设,一些店家甚至主动向顾客询问是否需要解除限速设置。

在一家雅迪专卖店,记者试骑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对于记者提出的“车辆会不时发出滴滴声”的疑惑,店员表示不用担心,这是速度安全提示音,他们有解限速工具,解限速后,提示音就会消除。

实际上,解限速后,不管骑多快,仪表盘上的最大时速都是25km/h。这时,速度安全提示音将成为车辆管理部门判断电动自行车是否被解除限速的最直观依据。为了规避监管,这些门店通常建议顾客“先上牌,后解速”。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征求意见后,多地都开展了新一轮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一些门店对顾客的解限速需求提高了警惕。在一家小牛专卖店,店员明确表示这是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帮记者解限速。

当记者离开门店走出约200米后,小牛专卖店的一名店员骑车匆匆赶上。店员表示,最近监管部门对解限速查处力度大,在仔细观察并确认记者并非暗访人员后,他表示可以解限速。

小牛店员:一个暗访的罚我们好几千元,你是暗访的吗?

记者:我不是暗访的。

小牛店员:不是暗访,你就找我,我都能给你解决,想骑多快就骑多快。你不要问太详细了,交完钱提车就完了,剩下的事我处理。

提速有“后门”

多门店有专门解除限速工具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多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门店竟然还有专用的解限速工具,通过软件或硬件解除速度限制,能将速度调整到40km/h及以上。

多数店家宣称,解限速操作简单方便,不会对车辆造成损害。在九号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店员表示,他们解限速需要进入后台系统处理,这段时间该系统已经关闭解限速功能。

九号店员:现在“新国标”要实施,卡得比较严,后台系统关闭了,暂时调不了。

记者:就是说我买回去,得再回来让咱调一下是吧?

九号店员:对。

记者:啥时候能调?

九号店员:别问那么细,要是问那么细,什么时候都调不了。

在电商平台上,一些商家在违规售卖解限速工具。一家店铺显示,最高已售8000多件。

客服人员给记者发来的操作视频显示,安装此工具需要拆卸座椅。客服称,各品牌不同型号的电动自行车都有对应的解限速产品,他们的工具通过向控制器发送信号,能改变控制器的限速程序。

多家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被约谈

26日下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警示约谈会,通报了近期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解限速”等典型问题,与雅迪、爱玛、小牛、九号、极核等企业代表进行深入沟通交流:

  • 针对“解限速”安全风险进行剖析,宣讲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要求;
  • 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强化授权门店合规经营管理,坚决抵制“解限速”等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拼改装行为;
  • 严禁在京投放、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 3C 认证或未纳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因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

死亡人数逐年增长

截至2023年底,我国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超3.5亿辆,相当于每4个人就拥有一辆电动车自行车。与此同时,因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年均增长10%以上,部分城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约占所在城市事故总数的50%。

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副所长杨新苗表示,十次事故九次快,解除限速装置,破坏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将危及骑乘人的安全。“电动自行车设置最高时速是为了安全,速度超过25km/h,交通事故的致死率非常高。”

根据相关规定,拆除限速装置属于改装行为,骑乘人驾驶这样的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电动自行车再修“国标”

强调限速、防范非法改装

前不久,工信部已结束《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开意见征求。这份“新国标”专门强调了防范非法改装行为:

  •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应具有互认协同功能,从技术上增加篡改难度。
  • 为了保障骑行安全,优化了电动机额定功率和最高转速的测试方法,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

目前,“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还没有进入市场。从11月1日起,关于电动自行车以及其配件产品还有3个国家强制性标准将开始实施。“新国标”发布后,除了给企业6个月的设计、生产过渡期以外,还将多给3个月的销售时间,用以消化旧标车库存。

为了让城市骑行更安全,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消费者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购买解限速后的电动自行车;厂商要承担起社会责任,不为解限速留“后门”;相关部门持续监管,彻底堵住电动自行车提速“后门”。

(来源: 央视新闻)

法治日报 | 公安机关多举措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上牌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随之而来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问题也日益凸显。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树立“人戴盔、车上牌、行守法”理念,公安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化管理。

提升准入门槛

此次四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就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强化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等措施作出规定。

《公告》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2024年11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仍然存在缺少脚踏板、超重、超速等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的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求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进行整改。同时,我们还加强对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建议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通过以旧换新政策置换目前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贵州省册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万文淼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由于册亨县全年气温平均在30摄氏度以上,群众不戴头盔骑车的情况时有发生。”万文淼介绍说,册亨县公安局结合实际情况,组织驾校、摩托车车行、回收公司、车检机构等单位,自愿认购一批低于市场售价的摩托车头盔,将各认购单位的名称等印在头盔上,并在后续执勤过程中将此类头盔借给没戴头盔的驾驶员,登记其身份信息后要求于10日内归还,这样既增强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又起到了宣传作用,有温度的同时也不缺力度。目前,册亨县县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达95%以上。

实施登记管理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各地公安机关已对2.27亿辆电动自行车实施牌照登记管理。

在强化登记上牌管理方面,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孟繁春说:“按照《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

从2023年5月1日起,吉林省公安机关对电动自行车全面实施登记管理,依据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正式号牌;对整备质量超过55公斤,最高设计车速超过25公里/小时,蓄电池标称电压超过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超过400瓦等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

“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购车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册登记;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的发放范围、登记期限、有效期限,均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允许上路行驶,车辆所有人可关注政府公告,了解电动自行车相关政策,及时办理登记。”孟繁春介绍说,目前,吉林省公安机关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和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等,共设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网点598个,具体登记上牌地点可通过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查看或电话咨询12123交管服务热线。

据介绍,为方便群众,吉林省公安交管部门多点办理牌照注册登记;此外,还加大道路执法力度,倒逼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及时进行牌照登记。

查处违法行为

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旨在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

统计显示,自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6760起,但室内电动自行车火灾总量大幅下降,同比降幅约81.3%。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严查非法改装方面,各地各部门联合打击非法改装利益链条,下架涉嫌非法改装的商品链接6823件,办理案件6.1万起,查处非法改装的“黑作坊”3473家,收缴非法改装的电池2万余块。

在强化交通违法查处方面,按照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吉林省公安机关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查处,紧盯重点路口,加强警力部署,坚持教育劝导与严管严查相结合,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在城市主要街路、农村重要集镇设立劝导点,开展现场教育劝导,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对闯红灯、逆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综合采取定岗管控、动态巡查、视频盯控等手段,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保持严管严查态势。

“自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吉林省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重点违法行为5.3万起,累计教育劝导轻微违法行为11.2万起,有力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孟繁春说。

针对共享电动自行车,万文淼结合执法实践建议道:“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限重,以防多人乘坐。超出一定重量后,不仅刹车转弯超出负荷,而且更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公告》要求,各地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工作联动,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水平。(张晨 王宇翔)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市第14轮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联合检查

10月24日,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市第14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联合检查。联合检查由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市、区、所三级与消防救援、公安交警、街道、社区等部门协同开展,此次检查主题聚焦网络直播、线上线下销售非法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

在本轮检查开展过程中,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排查的线索,发现南山区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在某短视频平台宣传视频中,宣称其可以改装电动自行车,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改装为60V或72V电池。如此改装违反了相关标准规定,存在较大的电气线路安全隐患。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获得相关线索后,迅速组织力量对该门店检查,现场查获问题车辆一台,执法人员对问题车辆扣押并立案调查。联合检查小组要求涉案门店下架相关违法违规视频,告诫经营者不得违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不得传播违法拼装改装信息。

联合检查小组对门店两个规定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情况良好。当天也对即将在11月1日实施的三项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准进行宣贯。据了解,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和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将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自11月1日起,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对销售未执行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今年以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联合市消防救援、公安交警街道等部门持续开展14轮联合检查行动,查获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不合格产品4148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05份,行动以来共立案961宗。其中,查处非法改装拼装案件584宗,扣押相关车辆1100辆,扣押相关配件1893件;目前结案609宗,总共罚没款为224.5万元。

深圳电动自行车交通违章及违规停车充电处罚标准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

明确了以上违章处罚标准

1.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号牌、过渡期标识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2.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行驶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处500元罚款。

3.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时段通行的,扣留车辆且处2000元罚款。

4.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扣留车辆,处5000元罚款。

5.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200元罚款。

6.违反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温馨提示:驾驶电动自行车一年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受到五次以上罚款处罚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通知信用征信机构录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除了违章处罚标准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也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

和电动摩托车的

消防安全监管

规定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

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等

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

禁止电动自行车

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

停放、放置或者充电

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蓄电池,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 | 深圳交警发布、、深圳政府在线

速看!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实施新国标→

10月2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国家标准宣贯会暨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会,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处、各辖区局、监管所、市检测院相关负责人、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产业促进会及相关生产厂家、品牌方代表、销售门店负责人等2000余人线上线下参会。

会议主要围绕新国标实施宣贯讲解、如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规定”、签订新国标行政告知书及责任落实承诺书等环节进行。

会议强调

1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国标是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单体电池和电池组涉及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技术要求,旨在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的安全性能,预防和减少因电池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两个1号修改单则在安全指标、电路分离、禁止车载充电器、增加溯源编码永久性标识等方面作了严格要求。

会议要求

各生产销售单位一是要库存清理,在11月1日之前,全面清理库存中未执行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产品。对于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做好退货或换货处理;二是要进货查验,各销售单位在进货时,必须严格查验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产品是否已执行新国标,并索取相关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未执行新国标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三是要宣传教育,各生产、销售单位要加强对员工和消费者做好宣传教育,普及新国标知识,引导消费者选购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图看懂两张“第一号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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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内容详情可戳下方链接↓

注意了,强制性国标发布!事关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11月1日起,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对生产、销售未执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产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0910人次,检查生产销售单位22931家次,联合市消防救援、公安交警、街道等部门持续开展13轮联合检查行动,查获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不合格产品4090件,立案941宗。其中涉嫌拼装改装的为577宗,扣押相关车辆1077辆,扣押相关配件1857件;已办结案件592宗,罚没209.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