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实施新国标→
10月2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国家标准宣贯会暨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会,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处、各辖区局、监管所、市检测院相关负责人、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产业促进会及相关生产厂家、品牌方代表、销售门店负责人等2000余人线上线下参会。
会议主要围绕新国标实施宣贯讲解、如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规定”、签订新国标行政告知书及责任落实承诺书等环节进行。
会议强调
1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国标是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单体电池和电池组涉及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技术要求,旨在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的安全性能,预防和减少因电池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两个1号修改单则在安全指标、电路分离、禁止车载充电器、增加溯源编码永久性标识等方面作了严格要求。
会议要求
各生产销售单位一是要库存清理,在11月1日之前,全面清理库存中未执行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产品。对于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做好退货或换货处理;二是要进货查验,各销售单位在进货时,必须严格查验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产品是否已执行新国标,并索取相关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未执行新国标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三是要宣传教育,各生产、销售单位要加强对员工和消费者做好宣传教育,普及新国标知识,引导消费者选购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图看懂两张“第一号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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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内容详情可戳下方链接↓
注意了,强制性国标发布!事关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11月1日起,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对生产、销售未执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产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0910人次,检查生产销售单位22931家次,联合市消防救援、公安交警、街道等部门持续开展13轮联合检查行动,查获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不合格产品4090件,立案941宗。其中涉嫌拼装改装的为577宗,扣押相关车辆1077辆,扣押相关配件1857件;已办结案件592宗,罚没209.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