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潜在安全隐患!事关“电动自行车”拼装改装升级

升级一下锂电池换来超长续航?

换个大功率电机得到超强马力?

加装座位实现载人无忧?

……

一些销售、维修门店

以“可以拼改装”

“升级‘电动自行车’”为卖点

来吸引消费者

但是他们却忽略了

使用“拼、加、改”后的电动自行车

存在的极大安全隐患

这些都是“非法改装”!

① 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使发动机超过原车出厂设置的额定功率;

② 改动或者拆除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

③ 拆除车速提示音装置;

④ 加装蓄电池,或者更换不符合原车出厂设置额定电压的蓄电池;

⑤ 加装伞架、车篷;

⑥ 擅自喷涂、安装、使用特种车辆专用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标志灯具。

“非法改装”的危害

1.超速行驶,危险难控

电池进行改装后,整车重量改变,车速提高后,行驶过程中极易失去控制,会产生侧滑和前翻的危险。所以,经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安全。

2.车篷遮挡,事故易发

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或遮阳伞,会遮挡视线,无形中增加了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危险系数;同时加大了车辆风阻,行驶过程中遇到大风天气,易导致车辆失去平衡,引发交通事故。

3.接线损伤,打火爆炸

一般电池内都是酸性化学物质,电池充电后期会产生腐蚀性酸雾,当电动自行车电池改装后,接线端往往会产生损伤,会导致电缆接线腐蚀加速而断开,如果此时随意扣搭导线,产生打火后,就会引燃电池充电时内部聚集的氢气,导致爆炸。

4.线路改动,短路自燃

改装电动自行车首先改变的就是电路。原本的细电线要通过大电流,电路就会不稳定,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或者行驶过程中,容易出现短路,从而引发自燃。电动自行车改装大功率电池后,由于电压升高,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控制器或电机很容易烧掉。

如何识别电动自行车是否被非法拼改装?

掌握4个小技巧

让你成为选车看车的“小行家”

合格证上的“秘密”

每辆电动自行车都有唯一的全数字整车编码,这是车辆的“身份证”。核对《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上的整车编码与车辆上标注的编码是否一致。

另外,合格证上也有其他信息,购买前,应核对合格证上的外形简图与车辆实际外形是否一致,合格证上标注的蓄电池类型与实际搭载的电池类型是否相符。

尺寸里的“大智慧”

电动自行车整车高度、宽度、前后轮中心距都有明确的数值范围(如下图)。购买前,要认真核对实际数值是否符合规定。

插座里的“小秘密”

不同类型的电池所使用的插座形式是不一样的。如果你发现电动自行车插座和电池不匹配,那就要小心了,这很可能是非法改装的迹象!

检查车辆配置

根据上面列举的常见拼装、改装情形,检查是否有加装、改装行为。

小改装,大危害

电动自行车

经过非法改装、加装

会增加引发火灾的风险

购买电动自行车

一定要谨慎

切勿购买非法改装的

违规电动自行车

来源:网络综合

两个月44起火灾!北京通报电动自行车起火原因

10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北京市2024—2025年冬季防灭火工作新闻发布会。市消防救援局通报近期本市电动自行车火灾情况。2024年9月以来,本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44起(不含电动三、四轮车),其中,9月份27起,10月份17起,均为室外起火。

从起火地区看,朝阳区9起、丰台区7起,昌平区、通州区各6起,顺义区、海淀区各4起,大兴区、石景山区各2起,东城区、密云区、房山区、怀柔区各1起。

从起火原因看,电池故障38起,车辆线路故障6起。

从起火状态看,行驶中起火19起,充电中起火17起,停放未充电起火8起;日间19起,夜间25起。

调查中发现超标电池火灾1起:9月22日11时许,海淀区一社区凉亭内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起火。火灾造成凉亭及周边车辆过火受损。经查,起火原因为电池故障,车主系外卖平台骑手。在此,市消防救援局提示各即时配送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规使用大容量蓄电池等问题严格管理,加强对配送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另外,本市还发生了一起电动三轮车电池起火的事故。10月6日凌晨1时许,石景山区一小区居民家中已淘汰的电动三轮车电池冒烟起火,造成家中四人被困,所幸营救及时,没有人员伤亡。经核查,起火的锂电池系事主在其电动三轮车淘汰后拿回家中存放。事发前,虽然属地物业、社区的工作人员曾多次上门提示、劝阻,但事主未及时整改,最终引发火灾事故,蒙受火灾损失。

消防部门提示市民,废旧锂电池请及时报废、妥善处理,切莫在家中存放。使用中的锂电池也不要拿回家中充电或存放,请在室外专用车棚、车桩、充电柜进行充电、停放,一旦发生意外,能最大程度减少火灾损失。

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告知书


电动自行车新标准!

11月1日起已实施!

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

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

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

为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近日联合发出公告,将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该公告明确,要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强化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现对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做如下告知提醒:

PART1

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

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PART2

做好进货检查验收

1、进货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清晰

购进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时,要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销售商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报告。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的联系方式等内容,建议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可如实记录销售的日期、车型、品牌型号、流向等。

2、检查合格证

新标准实施后,在售车型的合格证中会标注GB 17761-2018、GB 42295-2022、GB 42296-2022,只标注GB 17761-2018一个标准的车型建议查询CCC认证信息,确保CCC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3、2024年11月1日起,充电方式为“车载式”的车型不得售卖!

如何判断是否为车载式的充电车型?可直接看合格证,如下图,也可查看充电器是否固定在车上,若是固定的,即为车载式的充电车型。

充电方式为“车载式”的电动自行车合格证

4、检查控制器

核对生产厂家、电压、型号等信息,是否与产品合格证上的信息一致。

5、检查锂电池

2024年11月1日起,在售锂电车型的锂电池,需满足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检查电池标识上的执行标准和标称电压,锂电池的标称电压不得超过48V。

PART3

查询CCC认证信息

电动自行车显著位置(一般在车头位置)应贴有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

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也可通过关注“国家认监委”公众号,点击底部“公众查询”—“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进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子查询模块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核对产品合格证上“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商标”“型号”“CCC证书编号”信息,与网站查询信息是否一致,以及证书状态是否为“有效”。如网站查询信息与产品合格证信息一致,且证书状态为“有效”,即为进货产品已获CCC认证;如网站查询不到任何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合格证不一致,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证书“暂停”和“撤销”时,或产品生产日期在证书“暂停”期间和“撤销”之后的,均认为进货产品未获CCC认证。

PART4

加强待销车辆的规范性管理

销售门店现场所摆放、存放的电动自行车一律视为待销售车辆,并获CCC认证且各项质量指标与合格证信息一致。不得以非卖品、展示品、临时存放等名义在门店摆放、存放其他无关车辆。

PART5

加强待销车辆的合法性管理

销售门店应当守法经营,主动公开承诺“拒绝非法改装”,不得进行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包括解码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家里有电动自行车的必看!这些事事关安全!

电动自行车灵活、便捷

已成为市民出行代步的

重要交通工具

但骑行时务必要遵守交通规则

时刻将安全放在心上

按规定登记上牌

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要认准国标3C认证标志,选择证照齐全、售后有保障的商家购买车辆,注意索要有效票据并妥善保存。购买电动自行车后,需按照规定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戴好头盔可保命

驾乘电动自行车若不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将无法获得有效保护,发生事故后头部会与地面、护栏等坚硬物体发生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因此,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乘人员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靠右行或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道路右侧1.5米范围内行驶。

遵守道路信号灯指示通行

驾乘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安全岛或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下车推行能更好观察路况,避免与行人发生冲突、引发事故。

拒绝超载驾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1名1.2米以下的未成年人。因电动自行车在设计时没有为后座设计足够大的载重能力,所以当后座载重超出一定限度时,车身就会变得不稳定,容易滑倒甚至发生交通事故。

严禁非法改装

根据《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严禁驾驶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驾驶非法加装挡风、遮阳、遮雨、高分贝音响等影响安全驾驶装置的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加装雨篷,不仅会遮挡骑行人员的部分视线,而且在行驶中受风力影响比较大,骑行人员不能很好地控制行车平衡,容易导致交通事故

此外,电动自行车加装雨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惯性,很容易刺伤骑行人员的心脏或者颈部,而且加装雨篷会增加电动自行车的宽度和高度,容易影响其他行人的安全,在行人中穿梭,雨篷很容易会撞到人。

守法出行不仅是法律要求,也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请大家骑行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骑电动自行车外出时请牢记——戴头盔、靠右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

请勿逆行

电动自行车逆行时,免不了与正常行驶的其他非机动车、机动车形成冲突,极易发生正面碰撞事故。若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更加严重。

在针对性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切实提升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文明素养的同时,交警对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开展溯源调查查明销售环节是否公示电动自行车相关信息,履行告知义务!

▲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与正常行驶的轿车迎面相撞

本文内容综合网络

事关电动自行车!今天起,强制执行!

街坊们,注意啦

11月1日起

电动自行车有新要求!

日前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

四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

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

11月1日起

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

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11月1日后销售的

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

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

及其蓄电池产品的安全性

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

一、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

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市场监管总局将前述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作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自2024年11月1日起,对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前述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委托人可自愿提前实施。

二、严格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各指定认证机构应当严格依据前述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对电动自行车实施认证,及时修订完善认证实施规则,控制并验证获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持续符合认证要求,对获证产品加大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力度,保证认证结论客观、真实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认证委托人对其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符合前述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并完成认证变更。逾期未完成认证变更的,指定认证机构对认证证书作出暂停处理,暂停期不超过3个月。认证委托人在2024年10月31日前主动提出暂停认证证书的,暂停期可延长至1年。暂停期内完成认证变更的,恢复认证证书有效;暂停期满仍不能完成认证变更的,撤销认证证书。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获证产品被注销、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应当确定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类别和范围。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或者认证证书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不得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监管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生产、流通环节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聚焦认证质量,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认证活动、认证结果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认证机构及其认证人员对认证结果负责,依法查处违规认证机构、实验室。

四、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

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2024年11月1日起,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五、强化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管理,会同同级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指导企业按照《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加快技术改造,规范各项管理,推动标准、认证的贯彻落实;做好本地区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公告申请的受理、核实和报送工作,监督检查本地区已进入公告名单企业《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执行情况。对不能保持《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从公告名单中撤销。

各地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工作联动,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水平。

作为普通消费者

如何区分新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又该如何选购

符合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电动自行车呢?

查看合格证

消费者可查看随车合格证,应标有“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等字样,对于安装锂离子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合格证还应标有“符合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字样。

查看充电器及其充电器

输出插头对应的插座形式

查看电动车相关信息

对于装有锂离子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可打开鞍座,特别关注锂离子电池组的醒目位置应标有生产商、产品名称和型号、标称电压、额定容量、充电限值电压、放电终止电压、生产日期、正负极标志、安全警示说明、最大充电/放电电流、工作温度范围、浙品码(仅浙江范围内)等信息,且在充电口和电池接口处等位置应清晰地标注如图的标志。对于装有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打开鞍座,蓄电池上应标有制造厂名(可在包装箱上标志)、产品型号或规格、制造日期、商标、极性符号等信息,且电池仓醒目位置应标有最大充电/放电电流、工作温度范围等信息以及图中标志。

当心触电的图形标志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购买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正确停放,安全充电

拒绝非法改装,切勿心存侥幸

转发周知!